分享:
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4 日)展開第 15 天審訊,續傳區諾軒作供。控方周四(23 日)審訊時表示,同意讓區閱讀部分記者會的謄本,毋須播所有片段,但提到需要播放其中一段片段,解釋指有部分被告保持沉默,片段可顯示他們當時的反應。 片段見到戴耀廷在記者會稱,初選參選人沒提出涉及分裂國家的言論,重申行使《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憲制權力,要求特區政府問責,「呢個係《基本法》所賦予畀立法會嘅權力嚟嘅⋯我見唔到點樣符合《國安法》第廿二條所講嗰個非法手段。」 另案件原定早上 10 時開庭,惟柯耀林因誤會法庭指示遲到,延誤約半小時後開庭。控方播畢 2020 年 7 月 9 日記者會片段後,讓區諾軒閱讀另外 5 個記者會片段謄本。聆訊午續。
柯耀林誤會法庭指示 遲到出庭
林卓廷表現活躍 不時交談
還押被告早上近 10 時陸續入庭,林卓廷期間向黃碧雲交談稱,「裇衫西褲白襪⋯⋯」,梁國雄則獲派發一個膠袋,懲教人員點算人數後稱:「差一個!」
等待開庭時,林卓廷一度郁動雙眼,向懲教人員說:「最近睇咗本書,所有靈長類動物⋯都冇眼眉」,黃碧雲亦插口稱曾經聽聞。林又在等候期間說:「做咗國安法先啦,國安法大過基本法」。
吳政亨則不斷向坐在旁聽席的親友比劃手勢交流。法庭書記其後向懲教人員稱,「defendent (被告)未齊人,要齊人先開庭。」還押被告其後陸續返回羈留室,林則說:「我去坐下先!」柯耀林於 10 時 35 分匆忙快步入庭,林卓廷步出囚室時一度稱:「叫佢請食早餐啦!」開庭後,柯耀林的代表大律師向法庭致歉,指柯誤會法庭指示,他亦有責任解釋。
控方續播 7.9 記者會片段
戴耀廷:初選無任何違法情況
控方續傳區諾軒作供及播放 2020 年 7 月 9 日的記者會片段。黃之鋒會上發言稱,初選是《國安法》立法後的第一次公民表態機會,呼籲所有香港人投票,讓國際社會知道香港人未投降,不選擇向共產政權卑躬屈膝。朱凱廸亦稱,初選十分重要,讓全世界看到香港人不會向北京野蠻統治屈服。
控方此時打斷問區,指區於周四審訊時未有提到朱凱廸有出席記者會,問區能否確認朱凱廸,區稱「正確。」
戴耀廷在記者會上發言表示,政府必須得到立法會批准,才可以動用公共財政,直言是一個常識,「我諗係每一個人都會知道立法會行使嘅權力,本身就係一個合法嘅行為,我又見唔到有任何嘅非法嘅元素喺裏面。」
有記者問及,政府指初選有機會違法,有否擔心被捕。戴耀廷稱,他認為沒任何違法情況,又指當然明白《國安法》不是普通法,用普通法原則、常理理解,「應該冇理由會犯法嘅」,「咁但係如果你係阿曾局長或者啲執法人員, 鍾意任意解讀呢個《國安法》,連一個公民一齊出嚟投票嘅行動都可以定為非法,甚至嚴重違法嘅話呢,咁我諗香港個法治係點樣狀況,大家都識得判斷㗎啦,我都唔需要再講㗎啦。」
戴續指,「冇乜情況之下會突然間腰斬」,提到初選有 251 個票站,即使有票站出現情況,都可以去同區另一個票站。
另有記者問,如何評估民主派被取消資格的風險。區諾軒回應稱,「我哋個個都冇水晶球,因為真係唔知佢開邊路,咁但係我唔會十分樂觀,因為而家基本上係佢哋想做乜就做乜⋯」
區閱讀謄本
官提醒不得騷擾證人
主控周天行在播畢片段後,問區是否確認片段與他當時出席的情況一致,區確認。周稱,其後的時間打算讓區諾軒閱讀 2020 年 6 月 9 日、7 月 6 日 ,以及 7 月11 至 13 日的記者會謄本,下午續審。
法官陳慶偉稱,控辯雙方、被告可以選擇是否留在庭內,並警告所有人均不可騷擾或與區諾軒交談,否則需要離開法庭,或有後續跟進。陳又向區稱,若有任何需要,可以通知法庭書記。
區開始翻閱文件,3 名懲教人員續在區後方戒備。 區一度要求取筆,稱「如果見到佢錯咗⋯」,書記其後派筆給他。至於受審被告,僅吳政亨一人列席,並安排坐在被告席的角落,一直與旁聽親友以眼神、手勢交流。約 15 分鐘後,何桂藍亦出庭列席,專注低頭使用電腦打字,另有 2 男 2 女懲教人員在兩人旁邊戒備,吳不時與懲教閒聊,表現輕鬆。
16 名被告不認罪受審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
不認罪被告當中, 10 人獲准保釋, 6 人包括吳政亨、何桂藍、鄒家成等正還押,其中 4 人被押逾 700 天。
HCCC69/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