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2月25日星期六

47人案|第15日審訊 區諾軒逐一指出不認罪被告是否「抗爭派」

47人案|第15日審訊 控方播放初選記者會片段 戴耀廷稱看不到初選如何違反《國安法》

分享:

 
 
【實時更新報道】47 名民主派被控「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一案,周五(24 日)展開第 15 天審訊。控方於早上播畢 2020 年 7 月 9 日記者會片段後,顯示戴耀廷在記者會稱,初選參選人沒提出涉及分裂國家的言論,重申行使《基本法》賦予立法會的憲制權力,要求特區政府問責,「我見唔到點樣符合《國安法》第廿二條所講嗰個非法手段。」聆訊午續。

案件周四審訊時,控方將組織者及新西群組的 WhatsApp 訊息呈堂,並向區發問。區供稱,參與九龍東初選協調的蔡澤鴻曾提出,與會者想公開一份協議,內容包括「五大訴求、缺一不可」,並要求大會認可,望獲接納,否則「佢(蔡)怕會『兵變』」。區指當時認為「大會已無權威左右他們的決定」,而自己有「把關不力」的責任,亦憂慮其他區有類近行動。

周四文字報道:
47人案|控方呈堂WhatsApp 披露九東提發布公開協議、戴耀廷稱「不說癱瘓政府」

本案 16 名不認罪被告,分別為吳政亨、鄭達鴻、楊雪盈、彭卓棋、何啟明、劉偉聰、黃碧雲、施德來、何桂藍、陳志全、鄒家成、林卓廷、梁國雄、柯耀林、李予信及余慧明。不認罪被告當中, 10 人獲准保釋, 6 人包括吳政亨、何桂藍、鄒家成等正還押,其中 4 人被押逾 700 天。
15:37 休庭待續
15:25 控方:全部被告 2020.7.1 已加入串謀

法官李運騰指,辯方就控方如何引用「共謀者原則」(co-conspirators rule)提出關注,法庭預期控方會交代立場。控方指,會在合適時候交代。陳慶偉則問:「何時?」控方答,「星期一」。

代表林卓廷、黃碧雲大律師沈士文亦提到,控方需要告知辯方,本案串謀協議是何時形成,而各被告又何時加入串謀。

陳慶偉則指,他在審訊時問控方的是,串謀最早何時形成,但沒有問每名被告何時加入串謀。沈指,未必是由陳慶偉問,但根據其紀錄,有法官問過或要求過,控方交代被告何時加入串謀。這點對辯方非常重要。

法官陳慶偉則指,「刑事串謀」不是串謀者之間有一份書面協議,且串謀的參加者可以「進出進入」(come in and get out in conspiracy)。

法官陳仲衡亦對控方指,留意到本案控罪細項,是由 2020 年 7 月 1 日至 2021 年 1 月 7 日,控方立場是否即所有被告在 2020 年 7 月 1 日已加入串謀?控方指,「是的,全部」。李運騰聞言稱,這是控方新的說法。

代表陳志全的大律師馬維騉指出,法官曾問控方串謀最早何時出現,控方是否必須回答?李運騰認為,此屬於證據問題。

陳慶偉則稱,馬自己可翻查證供,所有事情應由飯局開始。其後有 3 名發起人(initiators),不同被告在不同階段、不同時間加入串謀,亦可能有被告在不同階段、不同時間退出。而在 2020 年 7 月 1 日,每位被告均成為共謀者(co-conspirators)。

馬再問,法庭現時會否要控方回答,串謀最早何時形成。陳仲衡稱,《國安法》是在 2020 年 6 月 30 日實施,李運騰又指,故串謀不能早過此日期。陳慶偉又提醒馬不是代表所有被告,而是代表一名被告,故請馬集中其當事人,馬回答指當然會。

案件押後至周一續審。

15:15 控方:就區諾軒作供接近完成主問

控方問另一議題,問區有關九龍東立法會選舉的座談會 WhatsApp 群組。

區確認,文件記載的訊息日期、時間、發出信息等「都係正確嘅。」

控方其後稱,已接近完成主問,並請法庭給予時間以翻查筆記,以檢查有沒有其他問題。

15:10 控方:為何稱「抗爭派」為進步? 區:由初選後記招產生的印象

法官李運騰問,區剛才供稱有出席「抗爭派」人士的競選活動,是哪個選區?區指,「應該係東區或者灣仔,因為佢哋有位代表係袁嘉蔚,我曾經為佢助選嘅。」被告又一度發笑。

控方問,區稱「抗爭派」為進步,為何有此說法?區指,「主要令我有呢個印象係係佢哋…初選之後舉行記招裡面發表嘅言論喇。」區指,自己當時不在場。

控方展示一個街站的截圖,請區認出何桂藍,何桂藍的代表大律師 Trevor Beel 一度提出反對。區提到,「呢個係幫袁嘉蔚造勢嘅活動。」他又指,應是初選投票日時舉行。

控方其後又展示「抗爭派」記者會的截圖,請區認出何桂藍。李運騰、陳慶偉均稱,認為控方的問題並不合適,不應由區回答。

15:05 區以不認罪被告為例 逐一指出是否「抗爭派」

區其後擺動左手,一度指向被告席,「如果我哋以不認罪嘅被告做例子啦。」法官李運騰請區逐一指出,被告隨即起哄。

區稱,「我嘗試向法官閣下說明喇,例如鄒家成係本土派喇⋯如果你話係何桂藍就⋯我會形容佢係較有左翼思想嘅人,我意思係經濟上面追求社會公平。」何桂藍隨即掩嘴大笑,更笑至彎腰。

區說畢後一度稱:「準唔準確呀?」在被告席的何桂藍反問「我答唔答得?」鄒家成等人亦隨即大笑。區即稱,「我好驚我標籤錯人呀。」法官陳慶偉則指,我們是問你的理解,不是其他人的理解。

法官陳慶偉其後逐一讀出被告的名字,請區分辨是否「抗爭派」。區指,鄒家成、余慧明、何桂藍為抗爭派。當問及其他被告,區均稱「唔係。」當問及林卓廷時,林露出笑眼,更一度掩面。

14:59 法官:「抗爭派」是否較激進? 區:佢哋都好多元㗎

控方其後稱,欲向區展示一條片段。法官陳仲衡即指,周天行作為一個說故事的人(storyteller),是否應解釋要展示甚麼?控方其後問區,有否與何桂藍在初選期間見面?區稱,「我哋曾經出席過一啲競選活動⋯都係一啲宣傳初選嘅投票活動」區補充,是於 7 月出席一個香港島的活動。

控方續問,活動與哪一名參選人有關?區指,應是抗爭派的參選人。

法官李運騰打斷稱,從區口中經常聽到「抗爭派」一字,但區從未解釋,並問與傳統民主派有何分別?區稱,「一個較好嘅歸類視點,可以睇返佢哋有個記者招待會,就係初選投票日後,佢哋曾經舉行過一個記者招待會,參加者都係標籤自己係抗爭派嘅。」

控方續問,但依區的理解「抗爭派」是甚麼分類?區續指,「喺民主派當時候嘅派系分類裡面,佢哋係企得喺一個較進步嘅位置。」何桂藍一度鄒眉。李再追問「進步」的意思,因為不同人有不同的理解,是否指較激進?區一度口窒,笑了一下稱,「佢哋都好多元㗎」被告隨即大笑。

14:50 區:初選超區與地方選區投票一併考慮

控方再問,誰人負責區議會第二界別的協調會議?區稱,「我哋組織者係一路將區議會第二界別同埋地方選區,一併地去考慮初選嘅投票安排。」區又指,是主辦單位整體負責,包括他本人、戴耀廷、趙家賢,趙代表「民主動力」。他又提到,戴耀廷與他有出席會議。

14:45 區:初選共有 200 多個票站 除衛生服務界、超區亦曾考慮其他界別

控方其後就初選的細節向區諾軒詢問。區確認,初選於 2020 年 7 月11 及 12 日舉行。區稱,合共有 200 多個票站,每區有約有 50 到 60 個。區同意,除 5 個地區選區,功能組別僅有超區及衛生服務界。

控方問區是否知道原因?區稱,「曾經有其他嘅功能組別,係有諗過舉唔舉辦初選嘅,但係最後只係接納衛生服務界嚟參與初選,而區議會第二界別係因為過往都係有直選嘅因素,所以都係初選計劃以內。」控方其後請區解釋。

法官陳慶偉隨即問,法庭是否有必要知道?主控周天行稱,需要區諾軒解釋初選的結構。法官李運騰亦問,如何證明控罪?周再指,即將會問到相關議題。

14:35 開庭

區諾軒由 3 名懲教人員陪同下出庭。控方甫開庭問區,他獲提供 5 個記者會謄本,包括 2020 年 6 月 9 日、7 月 6 日 ,以及 7 月11 至 13 日;區確認,並一度點頭。

控方問,是否有時間閱讀所有謄本?區確認,稱「今朝都睇過晒。」控方續問,謄本是否充分、準確記載記者會所發生的事情?區稱,「都係準確記載嘅。」

控方其後請區諾軒就 5 個記者會的出席者作出辨認。區確認, 6 月 9 日記者會的出席者為:他本人、楊彧、蔡澤鴻、 戴耀廷、趙家賢、程張迎、鍾錦麟、黃偉賢、郭平; 7 月 6 日記者會的出席者為:他本人、戴耀廷、鍾庭耀,以及一位香港民研其中一位職員;7 月 11 日記者會的出席者為:他本人、戴耀廷、趙家賢;7 月 12 日記者會的出席者包括:他本人、戴耀廷、趙家賢、鍾劍華、陳家洛、鍾庭耀。最後,7 月 13 日記者會的出席者則為:他本人、戴耀廷、趙家賢、鍾劍華。

HCCC69/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