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年40岁的自由身艺术家,涉在今年初于全港多处地点,涂鸦由「自由」及金钱符号组成的图案,警方经调查后把其拘捕。艺术家在警诫下表示以涂鸦表达财务自主的重要性,旨在抒发感受。他被控20项刑事毁坏罪,案件周五(17 日)在九龙城裁判法院首度提堂,艺术家承认控罪,案件押后至12月7日判刑。被告获准保释,法庭其间为他索取感化官及社会服务令报告。裁判官余俊翔指,被告不仅在公共财产上涂鸦,同时涉及私人财产,直言「唔能够样样事情以艺术之名去做」,同时强调对所有判刑选项开放,不排除把被告判囚。
警方于今年2月发现涉案涂鸦图案
本案被告陈劲辉(40岁,报称自由身艺术家),被控20项刑事毁坏罪,控罪指他于2023年1至2月期间,在香港德辅道西、英皇道888号外、九龙弥敦道 750号外、荔枝角道240号外,以及火炭源禾路与火炭路交界的行人路,损坏属于香港政府或香港电车的电箱。另外,被告又被指在上述时段,损坏伟金建筑有限公司的7块维修板、弼街行人隧道墙身、港九潮州公会中学墙身、两辆中型货车、排档及报纸档等,涉及共20个地点。
承认案情指,警方于今年2月发现在本港多个地点,有一个由「自由」及金钱符号组成的图案,该图案为在「自由」字眼中间夹有金钱($)符号,地点涵盖港九新界,图案在现场出现于政府电箱、货车车身、店铺及学校墙身等位置,而相关地点负责人从未同意有关的涂鸦字样。
被告称因感经济压力 以涂鸦抒发感受
案情续指,在其中一个涉事地点,现场闭路镜头拍摄到一名人士在晚上涂鸦,警方经调查后,在2月7日以刑事毁坏把被告拘捕,并在其租用的工厦单位搜出片段中人的衣著,包括黑色鞋、蓝色帽、牛仔裤及深绿色背包,另检获口罩、手套、酒精箱头笔及多枝黑色箱头笔等。
被告之后在警诫下,承认今年1月至2月间在各处涂鸦,因有感香港经济下滑,其储蓄及收入减少,同时从家人身上感受到经济压力,故以涂鸦抒发感受,同时解释其涂鸦旨在以表达财务自由的重要性,又指其涂鸦有独特画法,故他能分别自己跟模仿者的涂鸦图案;至于在车身涂鸦,是因车辆在城市行走,可让他人看到图案。
官指「案情严重」 不排除判囚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已婚、为文化艺术自由工作者,月入约1.6万元,惟受香港经济下滑影响收入,患有抑郁症,需定期覆诊,现已承诺不会重犯,并会作出赔偿,日后会以合适方法抒发情绪,望法庭考虑被告坦白认罪及与执法机构合作,可作轻判。
裁判官余俊翔就批评,被告指藉涂鸦抒发感受,惟他不仅在公共财产上涂鸦,亦包括私人地方及车辆,质疑指「你有无谂过在别人地方和车辆涂鸦,他人的感受呢?」认为并非每名车主都接受自己的车辆被涂鸦,而被告更应想清楚以何种方式表达艺术。
余官续指,法庭不评论涉案涂鸦是否属艺术,惟客观上有公共及私人财产受损,涂鸦地点涵盖港九多处,均反映「案情严重」,直言「唔能够样样事情以艺术之名去做」,指所有事情都需平衡及有其界线,下令被告赔偿2.65万元。而考虑被告认罪显示悔意,故为被告索取感化官及社会服务令报告,同时批准被告保释至12月7日作判刑,但强调对包括监禁在内所有判刑选项开放,即不排除会把被告判囚。
案件编号:KCCC3020/2023
记者:吴婷康 编辑:李世民 网编:江复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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