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1月20日星期一

【721案】林卓廷及另一被告呈中段陈词 控方需时回应法官押至周三续审

【721案】林卓廷及另一被告呈中段陈词 控方需时回应法官押至周三续审香港2019年元朗「721案」周一(20日)续审,其中林卓廷一方周一在开庭前,就毋须答辩(no case to answer)向法庭及控方呈交陈词。

香港2019年元朗「721案」周一(20日)续审,踏入第20天审讯,控方上周五(17日)举证完毕后,辩方称需索取指示,再决定会否就表证一事作中段陈词,再由法官裁定表证是否成立,其中林卓廷一方周一在开庭前,就毋须答辩(no case to answer)向法庭及控方呈交陈词。法官陈广池就指,相关陈词连同案例的文件夹,合共有近100页,认为对控方公平起见,需给予时间控方阅读,其后再作口头回应,决定将案件押后至本周三(22日)续审。而除林卓廷外,第七被告杨朗一方亦表示,会在下午前准备好书面陈词存档法庭及交予控方,至于其馀5名辩方代表,就表示不会呈交陈词。

林卓廷一方呈近100页文件

本案7名被告,分别为林卓廷(43岁)、庾家豪(35岁)、陈永晞(37岁)、叶鑫升(31岁)、邝浩林(26岁)、尹仲明(48岁)及杨朗(26岁)。控罪指7 人在2019年7月21日,于港铁元朗站大堂,联同其他身分不详人士参与暴动。

早上甫开庭,代表林卓廷的大律师黄锦娟即表示,已向法庭及控方呈交就「毋须答辩」的书面陈词,并就开庭前才将文件夹交予法庭及控方致歉。法官陈广池就指,留意到相关文件夹内,陈词共有49页,另外亦附上9个案例,即文件夹共有近100页资料,相信控方需时阅读,因此询问控方需要多久「睇呢个咁厚嘅中段陈词?」

另一被告杨朗亦有同样申请

控方就回应,指保守估计需时一整天,法官此时一度质疑称:「问题系你够唔够呢?一整天?」最终表示控方毋须书面回覆,但为对控方公平起见,认为需予时间控方阅读,并指控方只需作口头回应。

此外,代表第七被告杨朗的代表大律师曾敏怡亦指有同样申请,但可以作口头陈词,惟法官则指示需呈交书面文件,杨朗一方就回覆,表示可在周一下午前,准备书面陈词存档法庭及交予控方;而其馀5名辩方代表,就表示不会呈交陈词。法官陈广池最后指,此为重要申请,决定把案件押后至本周三续审。

审讯预定25天审期  控方共传11证人

本案审讯预定了25天审期,其中控方在第8至19日的审讯日,前后传召共11名控方证人出庭作供,部分证人获批匿名令,包括匿名的市民证人A女士及6名港铁职员,当中时任元朗站车站事务经理、涉事列车车长、时任港铁设计工程师、时任高级车站管理主任及时任元朗站站务主任;另外控方证人中亦包括 4名警务人员,包括在事发当晚,曾与林卓廷经电话联络的时任元朗警民关系组警长7520,该警长现已退休,并在庭上被揭为厦村乡其中一村村长;另亦包括当日负责率领警方快速应变部队到达元朗站的指挥官、以及两名在当日一直于元朗站内控制室观看闭路电视,并向警区行动室作汇报的两名使衣警员。

案件编号:DCCC1106/2020

记者:吴婷康 编辑:李世民 网编:程皓楠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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