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8日星期五

【香港法庭】涉理大外非法集结4男女囚9至14月 另9人认警察行动基地外集结囚13.5月

再有跟2019年反修例运动案件审结,其中一单涉及理大被围封时,于尖东被指参与非法集结而被捕的4名男女,早前被裁定罪成,周五(8日)在区域法院(移师西九龙法院)判刑,4人被判囚9至14个月;另案则涉及有市民到屯门大兴警察行动基地抗议而引发的警民冲突,其中9名在开审前认罪被告,当中7人被判囚13.5个月,另2名分别17岁及18岁男生,就被判入更生中心。

其中一被告赴澳洲进修 望尽快服刑

其中一宗判刑案件跟理大冲突有关,201911月警方围封理大,大批市民前往理大附近区域集结,警方在尖沙嘴一带拘捕135人,其中一宗涉及20名被告,当中一人在开审后认罪,另外19人在受审后被裁定罪成。其中22女被告,分别为报称任医务化验师的吴肇韬(现22岁)、从事影视制作的洪妙贤(27岁)、社工邓耀雄(27岁)及报称学生的陈正雯(23岁)周五(8日)被判刑。

辩方在判刑前求情,指吴肇韬于理大化验学系,因计划赴澳洲进修,获澳洲墨尔本大学硕士课程的取录机会,顾虑到服刑日子,冀法庭不采纳判入劳教中心的建议,希望获判即时监禁,望能尽快服刑完毕后赴当地升学。暂委法官严舜仪闻言表示,劳教中心命令不是监禁,其他司法管辖区对刑事定罪及判刑有不同看法,提醒被告为了日后个人发展应细心考虑清楚,辩方之后在索取指示后,指被告维持其意愿。

被告因被捕未能出境 无法赴海外交流

至于另一被告陈正雯,则毕业于港大地质学系,今年亦获澳洲一间大学的城市设计硕士课程取录,现已申请延迟入学,以待服刑完毕。而在候审期间,被告因案而未能与同学一同赴美的黄石公园考察,也失去赴海外交流的机会。辩方续指,被告凭个人努力考上大学,盼能改善家庭经济状况,是次被捕几乎令其过往努力付诸流水。而因案件缘故,被告在这4年来未能好好享受大学生活,望能尽快服刑完毕到海外升学,以好好享受大学生活及考察工作。

另两名被告的代表律师亦同样求情,指被告洪妙贤虽然案发时管有手套及帽,但参与程度不高;而邓耀雄案发时是注册社工和山艺导师,现时主要做青少年及历奇训练工作,其社工牌照是否能继续仍是未知数。

法官判刑时指,证据显示是次非法集结乃有预先计划及有备而来,否则不会在短时间内号召逾100名示威者到场,部分人更带同装备,集结亦不可能是突然发生或因现场情况转坏而形成,惟没有证据显示4名被告是号召或领导角色,由于破坏公众秩序的案件须施以阻吓性刑罚;又提及法官练锦鸿在同一事件的另案,以24个月为量刑起点,而法官李俊文则在另案认为无证据显示理大冲突与涉事集结有重大关连,故以6个月为量刑起点,法官同意练官观察,指本案中有多人筑起伞阵,要求警方释放理大内人士,各人是有计划及有备而来,故以15个月作为量刑基准;就被告吴肇韬没有携装备,把起点下调至12个月,因吴、陈案发时仅18岁而减刑2个月,而4人积极生活获酌情减刑1个月。吴被判囚9个月,陈则被判囚12个月,洪及邓被判入狱14个月。

围警基地案 两未成年被告判入更新中心

至于另外一案,涉及有市民疑屯门大兴警察行动基地泄漏不明气体,于时到基地附近抗议及要求执法部门交代,同场曾有支持政府人士声援,警方之后要求在场人士离开,最终事件演变成警民冲突,12人被控参与非法集结,其中9人在开审前认罪。

9名被告分别为彭国豪(26岁,客户服务员)、张家俊(23岁,无业)、邓泓祥(21岁,学生)、伍栢冲(24岁,侍应)、关善瑜(21岁,学生)、吴筠怡(24岁,学生)、王静仪(25岁,学生),以及2名分别17岁及18岁男生,其中18岁男生另承认一项管有攻击性武器罪,即管有一支雷射笔。暂委法官郑纪航判刑时指,各被告有预谋和计划,积极参与、公然破坏法治,采纳以18个月作量刑起点,各人获25%刑期扣减后,判其中7人入狱13个月15日;至于两名案发时未成年被告,跟早前索取的报告建议判入更新中心。同案尚有3名被告不认罪受审,法庭现时排期于明年28日作裁决。

案件编号:DCCC 746757/2020

案件编号:DCCC 855/2020DCCC 475/2021DCCC 609/2021

记者:吴婷康 编辑:温晓平 网编:程皓楠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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