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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8 月 25 日 的「荃葵青遊行」原獲警方發出不反對通知書,及後有人堵路遭警方驅散。一名 39 歲男子事隔 4 年 4 個月後,被控串謀暴動等罪,案件周二(23 日)在區院再訊。
就控罪書提及同一事件、另案的 9 名被告,7 人已經認罪判刑,2 人則不認罪待 3 月開審。控方透露,「本案被告係 2024 年先被發現 … 2024 年 1 月 2 日被捕」,現考慮將本案與不認罪 2 人的案件一併處理。
親自應訊的被告指,由於時間匆忙,尚未交齊申請法援的文件。法官彭中屏批准押後至 2 月 6 日提訊,待被告申請法援。被告准以原有條件保釋。
被告於今年初被控
被告區曉鋒(39 歲,機械技工) 於 2024 年 1 月初被落案起訴一項串謀暴動罪,以及為交替控罪的串謀參與非法集結罪,於 1 月 3 日被帶上沙田裁判法院作首次提堂。
控罪指,區於 2019 年 8 月 25 日,在葵涌永順街荃灣屠房外,與另 11 人串謀暴動。區另被控一項無牌管有無線電通訊器具罪,指他於同日無牌管有一部無線電通訊機。
翻查資料,控罪提及的串謀暴動人士,當中 7 人早前於同一事件另案,承認屬於交替控罪的串謀非法集結罪,被判 9 至 12 個月監禁;而另兩人擬不認罪,案件定於 2024 年 3 月 19 日開審,為期 10 天(DCCC118/2022)。
DCCC47/2024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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