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月26日星期五

邹幸彤涉煽动六四集会 香港法院逆转无罪判决

香港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在2021年因呼吁港人参加六四集会,被裁定“煽惑他人参与未经批准集结”有罪,上诉后获得高院撤销定罪。不过终审法院25日再度逆转无罪判决。同时,邹幸彤的国安法指控将在下半年开审。

    
邹幸彤2021年6月5日获保释后离开香港警局。

邹幸彤2021年6月5日获保释后离开香港警局。

(德国之声中文网)香港人权律师、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被指控在2021年六四纪念日前夕,发文“煽动”他人参加维园纪念活动,被法院裁定有罪并判处15个月有期徒刑,上诉后获得高等法院裁定无罪,但香港律政司不满再上诉。香港终审法院週四(1月25日)作出判决,决议恢复其定罪,并将此案发回高等法院法官,处理后续刑期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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综合路透社及香港媒体报道,邹幸彤在2021年六四天安门事件纪念日前夕在社群平台上发文号召民众参加被港府禁止的维园纪念晚会,被指控于当年5月29日至6月4日期间,煽惑他人明知而非法参与未经批准集结。香港裁判法院裁定邹幸彤有罪,判处15个月监禁。

邹幸彤2021年7月前往警局接受国安法相关调查

邹幸彤2021年7月前往警局接受国安法相关调查

但邹方提出上诉,香港高等法院法官认为邹幸彤可以在刑事审讯期间,挑战警方禁止集会的决定不合法,港警方面也无法确立该命令的合法性,因此认定呼吁他人到维园集会不算违法,撤销邹幸彤定罪。

香港律政司在去年11月再提出上诉,由终审法院于本週四做出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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值得注意的是,终审法院5名法官对此案意见不同,其中3名法官认为邹幸彤可以在刑事审讯期间挑战警方禁令的合法性;首席法官张举能与另一名常任法官则持反对意见。但最终法官一致裁定恢复邹幸彤原审定罪,认为港警当时发出的禁令是在“限制和平集会权利与为社会利益而禁止集会之间,作出公正的平衡”,恢复邹幸彤定罪。

曾获法、德人权奖 港府抗议

现年39岁的邹幸彤去年曾获得法国和德国政府颁发“人权和法治奖”,港府当时为此向法国及德国表达不满,批评此举与尊重法治精神“背道而驰”,要求法德恪守国际法和国际关系基本准则,停止干预香港事务。

邹幸彤被指控煽动他人参与非法集会(资料照)

邹幸彤被指控煽动他人参与非法集会(资料照)

盡管邹幸彤早前被高等法院撤销罪名,但仍被港府拒绝保释,同时还与另外2名香港支联会成员面臨《国安法》指控“顛復国家政权罪”,自2021年9月起便被关押在一座高度戒备的女子监狱。她与《国安法》相关的审判预计将直到今年下半年才会开始

此前,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22日回应外界对香港司法公正性的质疑,称法院重视维护国安的责任,但不代表会“盲目定罪”所有涉及《国安法》的被告,或是任意判处最高刑罚。但是对于《国安法》施行至今,定罪率100%一事,张举能则说“不评论个案”。

联合国人权理事会本週二也对中国人权纪录进行审议,部分西方国家呼吁中国采取更多措施保障言论自由,保护少数民族权利以及废除香港《国安法》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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