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4月12日星期五

葡籍男子被指为「香港独立党」主席 认《串谋煽动分裂国家》判囚5年

41岁葡萄牙籍男子2022年11月从境外回港后被港警国安处拘捕,指控他是「香港独立党」主席,并涉嫌在网上平台发布帖文,吁英美废除《中英联合声明》、令香港成为有独立主权之英联邦国家等。男子承认一项「串谋煽动他人实施分裂国家罪」,案件周四(11日)判刑,法官练锦鸿指被告不惜扭曲历史,将中国政府妖魔化,帖文亦会令外国政客为所属国家的利益,加以对中国批评和抵制,认为属国安法下「情节严重」的罪行,因此被告纵认罪亦不获全数刑期扣减,最终被判入狱5年。

被告为葡萄牙籍黄煡聪(41岁),在今年2月承认一项《串谋煽动他人实施分裂国家罪》。控罪指被告于2020年7月1日至2022年11月1日期间,在香港与其他人串谋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者参与实施旨在分裂国家,破坏国家统一行为。

法官练锦鸿今在判刑时指,无论42则帖文是否由被告亲手撰写,均可在「香港独立党」及其网上社交平台可见,内容包括反抗香港及中国管治、倡设临时政府等,帖文为期28个月,是有计划行为,「非一时意气失却理智而发泄的行为」;被告不惜扭曲历史,将中国政府妖魔化,鼓励以政治甚至以武力手段摧毁香港特区及中国政府,又求助外国政府,更号召预备付出生命的人作为义士及集资聘请雇佣兵,寻求武力推翻香港特区及中国政府,要求外国联军进军香港,直指上述建议不符历史事实、不合情理、不设实际,是对国际政治生态无知。

官指被告在外国生活「身在安全之地」

练官续指,案发时香港正值多事之秋,「香港独立党」的平台有上千人追踪,帖文以扭曲的逻辑和肤浅的口号,号召摧毁社会秩序及大部分人的努力和成果,所发的帖文会令不少人以为有外国助势,并在国际层面上「授人以柄」,令外国政客为所属国家的利益,藉词香港有压迫的情况和反对声音,以协助香港作藉口,加以对中国批评和抵制。

练官又称「最不思不得其解」,是被告约10年前已移民并在外国工作取得居留权,认为按理被告已效忠别国、落地生根及忙于生活,不会受中港政治改变而受影响或得益,斥被告「身在安全之地」却大力鼓吹外国「掣肘」中国,及以暴力推翻香港政府和宣扬香港独立;考虑到涉案社交媒体平台的追随者人数、事件背景、帖文内容涉及国际层面等,认为属国安法所指的「情节严重」罪行。

唯一有效求情理由是认罪但不获全数刑期扣减

就辩方求情指被告自愿入境香港、被捕后自愿提供电话密码予警方调查等,可构成「累积效应」符合国安法订明的减刑理由,练官认为被告回港为探母亲,说不上是国安法所指的「自愿投案」,且被告被捕后把涉案行为「推得一乾二净」,亦没有提供从犯者的资料,认为相关减刑理据不适用于本案。而根据案例,若属「情节严重」的案件,刑期不得低于5年下限,因此即使以78个月监禁作量刑起点,被告认罪亦不能获全数的3分1刑期扣减,只能获减刑至60个月,故判被告入狱60个月。

而就被告求情时指感后悔,并望与患脑退化的母亲及早相聚,练官指对被告情况「极之同情」,惟同时指被告与母亲的不幸是被告一手造成,不可因此而减轻其罪责,考虑各项因素后,认为唯一有效的求情理由只是被告认罪。

案情指在多个网上平台宣传「五大网领」

根据承认案情,「香港独立党」的网站有中英文简介,提及该党成立于2014年,由曾经居住香港的欧洲公民成立,于2015年2月正式注册为英国政党,目标是要唤醒香港民族,重拾民族尊严,重归英联邦,成为独立国家及脱离中国的统治。「香港独立党」有Facebook、Twitter(现称X)、Instagram、Telegram频道及群组,连同网站,合共有6个网上平台发布涉案的帖文。

涉案的42则帖文,其中12则帖文关于向美国白宫发起网上联署,包括要求美国中止《香港关系法》、终止《中英联合声明》,要求美国与北约入侵中国营救「12港人」、驱逐中国共产党、驻军香港等;7则帖文就关于「香港独立党」支持及筹组在英国驻港总领事馆外的示威,要求终止《中英联合声明》;另有帖文提及要在海外成立临时政府、主张解殖战争要打游击战、呼吁做烈士、筹募军费等。

案件编号:DCCC210/2023

粤语组报道 编辑:李荣添 网编:池焕衡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