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5日,美国众议院以呼声表决(voice vote)的方式,通过《法轮功保护法案》(Falun Gong Protection Act, H.R. 4132)。该法案致力于透过对相关中国负责官员冻结财产、禁止入境美国、不批准签证等制裁措施,制止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的行为。
推动该法案的众议员佩里(Scott Perry)在院会发言时表示,美国早应该在25年前就推出相关法案,以对抗中共政权对法轮功的迫害,包括避免美国与中国在非法器官移植问题和行业领域的任何合作。他说,“这项法案是国会首次具有约束力的承诺,并采取强有力的法律行动……,对参予或推动中共强制摘取器官的人实施制裁。该法案也将指示国务卿,确认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是否构成反人类罪或种族灭绝,并要求就中共的器官移植政策和实践提交报告。”
《法轮功保护法案》指出,法轮功是基于佛教传统的修炼功法,由李洪志先生于1992年引入中国,旨在改善人类身体、心理和精神健康。但自1999年7月20日,中共时任总书记江泽民对法轮功发起全国性的迫害以来,已有数十万法轮功学员遭到关押。法案还援引人权团体的报告指出,不少受到羁押的法轮功学员死于狱中,他们的器官还被强制摘除。
编译:乔琴恩 责编:何平 网编:何足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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