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4年10月24日星期四

【立场案】不服煽动罪成本获释的林绍桐提上诉 案件暂未排期聆讯

【立场案】不服煽动罪成本获释的林绍桐提上诉 案件暂未排期聆讯被判煽动罪成的林绍桐虽然毋需再次服刑,惟他不服定罪,已向高等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

香港《立场新闻》被控「串谋发布煽动刊物罪」案,3名被告包括前总编辑锺沛权、前署任总编辑林绍桐及《立场》所属公司,8月底被裁定罪成,案件上月判刑,锺沛权被判监禁21个月,而法官在考虑林绍桐的健康状况等之后,判处他可即时获释放的刑期。林绍桐虽然毋需再次服刑,惟他不服定罪,已向高等法院上诉庭提出上诉,而司法机构网页暂未显示案件排期聆讯的日期。

辩方原审求情时披露林最新病况

上诉人为林绍桐,他连同另一被告锺沛权在今年8月底,被区域法院法官郭伟健裁定罪成,指涉案17篇检控文章中,有11篇具煽动意图,而其中10篇由锺沛权在出任《立场新闻》总编辑时审理发布;至于最后一篇具煽动意图,即专访〈【中大冲突两年】毕业生忆徒步前往护校 哀山城人文精神消逝〉,则由林绍桐署任总编辑时发布。法官裁决时就指,二人知悉并认同文章的煽动意图,提供《立场》作为发布平台,煽动憎恨中央、香港政府、司法等,「无论如何,至少罔顾煽动后果」。

辩方求情时就透露,林绍桐患有罕见的免疫系统疾病「抗嗜中性白血球细胞质抗体血管炎」,身体会产生抗体攻击自己,病情虽一度稳定,但今年中再确诊「严重狼疮性肾炎」,令其肾功能剩下少于3成,病情现属第4期,若恶化至第5期就必须洗肾,指林如在狱中发病,会被送往其他医院,无法在其主诊医生所属的玛丽医院接受诊治,大有可能延误治疗,甚至造成生命危险。辩方又指,盼法庭考虑两被告履行新闻工作者职责、误堕法网,予以减刑。

官判刑时指两人案发期间 非进行「真正传媒工作」

不过,法官拒绝接纳,指被告在案发期间,绝对不是单纯的新闻工作者,亦非进行「真正的传媒工作」,「而是参与当时所谓的抗争」,站在抗争者的一边与政府抗衡。而属煽动的11篇文章中,发布时间大部分是「处于香港社会过半民众最不信任中央和特区政府、警队和司法机关的时间」,强调本案造成的伤害「相当严重」,最终判处锺沛权监禁21个月。

至于林绍桐,考虑他参与串谋约两个月,仅牵涉1篇煽动文章,故以14个月作为量刑起点,并因应他等候裁决的压力及其健康状况,酌情减刑3个月。由于林早前已被还押10个月零9天,此刑期意味他需返回监狱,并服毕馀下21天刑期。

然而,由于医疗报告显示林需不断接受监察、受感染风险相当高,再次入狱或对其生命构成危害,加上林可随时得到主诊医生治疗亦为重要,故法官最后作进一步减刑,判林一个可即时获得释放的刑期。

案件编号:CACC225/2024(DCCC265/2022)

编辑:施芷珊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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