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4月29日上午,我发表“祭林昭”,当晚抓捕我的是两个穿黑衣的彪形大汉(目测体重在90公斤左右),躲在黑暗的角落里等着我,当我想要绕过去的时候,两条壮汉二话不说,直接就把我按倒在地上,并且持续按了很久。到了办案中心,我才发现,他们的圆领T恤胸前印着“烙铁头”三个字。
有什么人权可言?
2022年5月28日,我和资兴看守所的146个人一起转移到郴州看守所。在“401”号监室里,由于我不愿蹲下,一个人渣趁我不备,抬手就是一巴掌打在我脸上。我毫不犹豫的一脚把他踹开,然后就是几个人渣对我群起殴之,我被迫奋起反抗。
没想到,一个被称为“李所”的人进来了以后,又是趁我不备一巴掌打在我脸上(我之前进过几个看守所,坐牢六年多了,没被警察打过)。在他走后,受到暗示和鼓励的一群(至少有七八个)人渣一拥而上,我再也没有了反抗的余地,直接被打倒。被打得头昏眼花,头痛欲裂,头上起了好几个包,只觉得天旋地转,摇摇欲坠。
李某辉副所长把我带到谈话室以后,我要求去治疗和检查一下伤势,被泠酷地拒绝。接着就要把我丢回“401”监室去。我说那就让他们打死算了。他说在我这里打死个人就和打死条狗一样。埋都不用埋,直接拉去焚尸炉烧掉就是了,我们这里离火化厂很近(我第一次知道我离焚尸炉这么近)。我只觉得头痛到了极点,好像马上就要炸裂一样,就和孙悟空被唐僧念紧箍咒,在地上疯狂打滚之后的情形一样。再加上急怒攻心,顿时栽倒在地。
李副所长叫人把我拖到了单间“6011”。我醒来发现被丢在水泥地板上,地上有一滩水,头挨着厕所坑,一双袜子被磨烂了。旁边有一张由水泥固定的木板单人床。
我的头连续几天头痛欲裂,头上的包很多天不见消肿。连续四天按报警,要求去医院检查身体被拒绝。绝食抗议了三天毫无成效。并且没有人承认我被打了。
有什么人权可言?!
2023年5月30日,我从资兴看守所“下队”到郴州监狱。到监狱的第一时间,就叫我们从资兴看守所送去的14个人,脱光衣服集体蹲在地上蛙跳。我不愿意。结果,在我被送达监狱的一个小时之内,就被关进了收押中心二楼0.18平方米的铁笼子。那天室内温度30摄氏度,8个多小时,我只喝了一小汤匙水,没有吃任何东西,身上的衣服被汗浸湿透了好几次。
当晚又被关进了五楼的“高度戒备监区”,在0.7平方米的铁笼子里两个星期,每天待在铁笼子里15个小时以上。连续六天不准我洗澡;连续几天不准我喝水、上厕所。我绝食抗议了几天也无效。
姓梁的监区长当着十几个(被关铁笼子的有8人,加“绿马甲”好几个)人的面说:
“这个人(指我)给我关死一点,不要给他喝水,不要给他放水(指上厕所)。只要不让他死在这里就行了。”
于是,我愤而提出要求上“老虎凳”。不到两个小时,我的“愿望”就被满足了。上了老虎凳不到十分钟,我双手就肿起来了,头上的汗珠滚滚而下,很快就汇成了汗水的洪流。衣服也很快就湿透了。——由于老虎凳是为比我高十公分的人设计的,我是被拼命往前拉,费了很大的劲才把手铐上去的。我的状况,在围观的人看来很不妙。
几个小时后从老虎凳下来之后,连续五天,我的右手虎口麻木,大拇指不能正常活动。两个月后,大拇指还有被低电压电流连接的麻木感。
有什么人权可言?!
2023年6月8日,在一份监狱要求我填写的档案资料上,我写道:
“自从我5月30日来到郴州监狱之后,我没有被当作一个真正的人来对待。无论我作为一个自然人,还是一个被关押的犯人,或是一个政治犯,哪怕是一个罪大恶极的犯人,我都享有一个人最基本的人权。个体人格尊严是全人类整体人格尊严的一部份,人类的整体人格尊严是由每一个个体的人格尊严集合而成。监狱即使要达到某种“改造”人的目的,也不能以践踏和牺牲人类的人格尊严为代价。”
2023年6月25日,我被送往湖南省长杀监狱。我的两箱书不准带进去,就连只拿一本《唐诗三百首》和一本《四书章句集注》也被拒绝。美其名曰“零带入”——这是雷建华监狱长亲自改革的监管措施,是雷监狱长的权威的极致体现之一。和我同一天送到长沙监狱收押中心的一个42岁来自广西柳州的犯人,7月初就死了。我没有看到任何人承担相应的责任。在收押中心将近两个月,我们不准读书写字,我三次提出借阅书柜里的《史记》也遭拒绝。
2023年8月21日,我下队到了四监区以后,连续五天因为我不愿无缘无故的被命令蹲下,而被按在走廊上。为的是“杀鸡给猴看”。2023年8月27日,我因为拒绝被强制要求唱红歌,被犯人和警察先后殴打。监区最高大的谢某军警官一脚把我踢飞后说:
“涉及到政治原因,打了也白打。不服你就去纪委告去检察院告,去监狱长那里去告,你去哪里告我都不怕!”
——有什么人权可言?!
2023年8月29日,我由于不准上厕所,憋尿憋得太久,等到集体“放水”的时候,我一泡尿断断续续撒了20分钟才撒完。撒出来的尿像被切断成一截一截的。就在当天,我被警官口头作出惩罚:
每天上午、下午打开水的时候,只准给我打别人的1/3至1/2的份量;每天只准我上午、下午分别上一次厕所。庆幸的是,我遇到了稍有良知的“吴妈妈”,这个处罚没有被严格执行。一个星期后,让我恢复到完全按“规定”的规格打开水和放水。但每天只准打两次开水的规矩,直到我2024年10月29日回家也没有打破。我几乎每天上午和下午,都要在焦渴中等上两到三个小时才能喝上开水。哪怕前列腺炎有多严重,也得不到有效治疗。且在2023年8月21日至2023年12月30日期间,我和其他人“打报告”上厕所,总共只有8次,有5次被硬生生地挡了回来。
有什么人权可言?
简直是连动物都不如!
在长沙监狱服刑一年四个月,我只读了五本书,还没有在河源监狱一个月读的书多。因为我在长沙监狱要么是被禁止读书,要么就是根本没有时间和精力读书。我持续练了六年的书法之路被硬生生斩断。毛笔都没摸过。
正如我在写给雷监狱长的那封永远得不到回应的信里所写的,自从我的两箱书被挡在长沙监狱门外的那一刻起,我在长沙监狱里的服刑生涯就注意是一场恶梦!因为对于持续读了十几年书的我来说,如果有书可以读的话,哪怕身处地狱我也能够忍受;反之,即使是在天堂,如果禁止我读书的话,我也觉得是身在地狱之中。感谢长沙监狱教狱科,在2024年3月3日我被警察打了,投诉无门之后,3月8日给我转了一本弗朗西斯.福山先生的《政治秩序与政治衰败》,使我渐渐地活过来了。
在2024年8月份严格执行“9511”之前的一年一个月里,我们平均每周工作时间超过60个小时。
在2024年3月23日搬到长沙监狱新址以后,有一个多月,我们甚至被强制要求加中班(我本人加过一次,在170多个人的中队里,每天至少有几十个人被强制要求加中班)。一直以来,完不成任务的人,被各种各样的惩罚伺候。
在新址,为了追求所谓的“就餐秩序”,每天上午和下午收工之前,就让人把我们吃的用不锈钢盘子装的饭菜摆在不锈钢桌上,等我们吃饭的时候,饭菜基本上都是冰凉的。即使是在3月份,很多人因为身体不好,还穿着棉衣的情况下也是这样。我反映了多次,毫无改善。我记得,我们家十几年前养猪的时候,我家的猪都要吃热的猪潲,泠的根本不吃。
我做为一个人权捍卫者,却落到了连猪都不如的境地。有什么人权可言呢!
……
很多人会说,我们的监狱法第七条不是堂而皇之地规定了,要保障服刑人员的权利以及我们的人格尊严受到保护的吗?我相信,真正清醒的人都清楚,我们离法治社会还有(在短期内如果不是越来越远的话)很遥远的距离。
况且,我们的雷监狱长在大会上公开讲话时说,我们的身份是罪犯,是通常所说的“坏人”(关于这点我要严正抗议,并且在时机成熟之后要求雷监狱长公开承认错误)就是要接受惩罚的;而且长沙监狱已经太好了,好到了中国第一流、湖南第一的地步。再好的话,就会导致那些生活不如意的人,在狄更斯的指引下,来投奔长沙监狱了。雷监狱长在大会上还要求我们罪犯,要时时刻刻记住那墙上的“灵魂三问”——那是与“康德三问”完全悖反的东西。
因此,在雷监狱长的英明领导之下,在他的雷厉风行的淫威下,鲜有人敢去投诉的。即使投诉,就像我在被打之后,写给驻监检察官的信暨要求会见我的律师张磊律师要求申诉的信,遭到被当着我的面撕毁的下场。
在中国的监狱里,尤其是在我们长沙监狱里,不要再跟我提什么人权!
这就是长沙监狱掷地有声的宣言!
法国思想家伊佐说:
考察一国之文明程度,视其监狱管理制度可决也。
诚哉斯言!
——人权捍卫者谢文飞冒死书于2024年世界人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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