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12月16日星期二

黎智英案|判詞:黎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 作供時仍極為仇恨 列逾20例子指黎不可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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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周一(15 日)被裁定「串謀勾結外國勢力」、「串謀發布煽動刊物」共 3 罪成。判詞指,黎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又指他無論在《國安法》生效前後,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要犧牲中國人民、香港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

官形容,黎對中共極為仇恨,甚至在他出庭作供時,這種仇恨依然強烈,最終裁定黎為求達到政治目的,分別與《蘋果》高層、「重光團隊」串謀犯案,以削弱中央及特區政府的權威,及尋求外國制裁中港,對國家安全構成威脅。

法官亦不接受辯方指黎因年近八旬、事隔久遠、記憶力衰退等,導致供詞前後矛盾。判詞列出逾 20 個例子,以證黎智英的供詞自相矛盾、前後不一、閃爍其詞,並在控方提出證據反駁其供詞時,提出牽強解釋。

裁決日主稿:智英勾結外力罪成 9人明年1.12求情 港澳辦港府批黎 英澳歐盟譴責反對裁決

押送黎智英的囚車,早上約 8 時逆線駛入法院羈留室。(攝:Nasha Chan)
判詞:黎供稱六四首涉政治

判詞引述黎受訪時所提及的成長背景。黎於 1947 年出生於內地一個富裕家庭,提到在中國共產黨執政後,他的家庭變得支離破碎,母親被送往勞改營。在黎智英 9 至 10 歲時,他須工作養活雙胞胎妹妹。

黎在火車站搬運行李、賺取小費。有一次,一個香港人給他一塊朱古力當小費,他形容第一次嚐到朱古力的味道,下定決心要到香港,當時覺得香港一定是天堂。黎 12 歲時藏身於一艘漁船底部偷渡來港,在一間工廠工作並自學英文。1969 年,他赴美國紐約在一間工廠擔任銷售員,然後將賺來的錢,回港成立服裝公司「佐丹奴」(Giordano)。

黎在審訊時供稱,他在 1989 年六四首次參與政治,其後他被中共告知,如他不售出公司,中國政府會關閉其在中國的公司。1990 年,黎智英出售「佐丹奴」,其後創立《壹週刊》、《蘋果日報》。

判詞:張劍虹指黎利用《蘋果》
鼓勵追求民主

黎庭上表示,六四事件後令他領會到像他這樣的商人,應該參與資訊傳播,因一個人掌握的資訊越多,就越自由。他又指,2018 年起多次受邀參加美國智庫會議,談及政策或國際事務,黎亦會報告香港情況,每年向美國智庫捐款 2 至 5 萬美元。黎稱,認同他們的理念,如支持自由市場﹐又指自己的捐款金額太少,不足以影響美國對中國或香港的政策。

另一方面,判詞引述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指,黎在 2014 年雨傘運動後,更加重視報道社會運動和政治事件,利用《蘋果》鼓勵追求民主、上街反抗,令《蘋果》變成一份「對抗中央的報紙」。

官:黎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

判詞強調,黎並非因其政治立場受審,他有權持有任何政治觀點,但若他有意將這些想法付諸行動,並以違法方式行事,情況便截然不同。判詞又指,黎對中國共產黨的深深怨恨和仇恨,使他走上一條充滿荊棘的道路,最終導致今天的審訊。

(D1 was no doubt a very savvy business man and it is unfortunate that his deep resentment and hatred for the Chinese Communist Party (“CCP”) led him down a thorny path leading to his trial today)

法官認為,毫無疑問,黎長年對中國心懷怨恨,由專欄「成敗樂一笑」、Live Chat 節目、接受美國 FOX 新聞訪問等內容均可看到。判詞又指,黎以幫助香港人為藉口,請求美國幫助推翻中國政府,情況就如有美國公民以協助加州為幌子,請求俄羅斯幫助推翻美國政府。

判詞重申,黎對中國的仇恨如此根深蒂固,即使他在另案獲保釋,保釋條件之一是不得出境,他仍然要求助手 Mark Simon 安排他赴美與國務院「高層」見面。官指,黎在 2020 年 6 月申請撤銷出境限制,隱瞞了他赴美與官員見面計劃,「所幸是,他的申請未獲批准」。

官又指,黎對中共(包括中國和香港)極為仇恨(rabid hatred),甚至在他出庭作供時,這種仇恨依然強烈。法官強調,在審視黎證供時,有考慮他的個人背景、年近八旬、事隔久遠等因素,但仍然認為黎的供詞有多處自相矛盾、閃爍其詞及不可靠,拒絕接納黎供詞。

法官指,儘管黎明知,大部分控方所依賴的證據是文件證據,但他回答問題時,沒有表示忘記或記不起來,而是斷然否認指控,形容這是黎故意在作供時「冒險」,希望沒有短訊證據可推翻其證供;如果控方真的提供短訊證據,能夠反駁他的證供,黎就會提出牽強解釋。

黎智英(credit: kensahung)
官引報道、訊息反駁黎供詞

判詞列出逾 20 個黎供詞不可靠的例子,涵蓋他與外國官員關係、與陳梓華關係、對機構及《蘋果》運作的認知等。

例如黎供稱從未向他人付費以影響中港外交政策。然而有證據顯示,黎曾支付美國前副參謀長 Jack Keane、前國防副部長 Paul Wolfowitz 為時任台灣總統蔡英文提供諮詢的費用。判詞指,黎當時正「利用台灣作為對抗中國的籌碼」,付費一事為美台帶來好處。

判詞又提到,黎供稱他與陳會面唯一目的,是藉他平息前線勇武派。官質疑,「令人費解的是,像陳梓華這樣的和平示威者,如何能夠安撫暴力示威者。更令人難以置信的是,一個暴力示威者竟然會聽從陳梓華的勸告」,認為黎與陳見面,是想讓他參與國際遊說。

就黎供稱不認識 「對中政策跨國議會聯盟」(IPAC),並在庭上首次知悉這組織。法官指,IPAC 創辦人裴倫德(Luke de Pulford)曾向黎發訊、《蘋果》亦有報道 IPAC 等,「足以推翻其證供」。

就黎指「Live Chat」屬其個人節目,與《蘋果》無關,判詞指 WhatsApp 訊息顯示,黎與《蘋果》高層談及節目製作。法官認為,「Live Chat」為與外國人互動,拓展國際視野,黎在《蘋果》員工協助下成立節目。

判詞:黎《國安法》後續隱晦請求制裁

總括而言,法官不接納黎供稱在《國安法》生效前,曾積極尋求制裁,但在《國安法》生效後已停止行動。法官認為,黎只是在形式上、而非實際上有所調整,指在《國安法》生效前,黎公開和直接地請求外國制裁;《國安法》生效後,雖然黎的請求變得含蓄和隱晦,但其意圖依然如故,並且繼續為推動其活動而行事。

而呈堂證據顯示,黎從未放棄破壞中共政權穩定的意圖,並在《國安法》生效後仍然堅持。法官指,唯一合理的推論,是黎無論在《國安法》生效前後,唯一意圖是尋求中共倒台,即使最終要犧牲中國人民、香港人的利益,也在所不惜。

法官指,黎有意圖進行涉案串謀,也是 3 罪串謀的主腦,而相關串謀會對香港的國家安全構成威脅和損害,裁定 2 項「串謀勾結外國勢力」及 1 項「串謀發布煽動刊物」罪成,押至明年 1 月 12 日求情。

HCCC51/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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