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1月23日星期五

支聯會案開審|何俊仁認罪案情指持續主張「結束一黨專政」 洗刷國殤之柱等成罪證

支聯會案開審|何俊仁認罪案情指持續主張「結束一黨專政」 洗刷國殤之柱等成罪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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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俊仁認罪
李卓人、鄒幸彤不認罪

4 被告被起訴至今逾 4 年,周四正式答辯。首被告支聯會已被剔除公司註冊,按例由破產管理署接手,署方延聘資深大律師林芷瑩為代表。林表示支聯會不認罪。

頭髮花白、68 歲的李卓人稱「不認罪」。74 歲、短髮及兩側剷青的何俊仁稱「認罪」。40 歲、長髮及臀的鄒幸彤自辯,她站在律師席第二排稱,書記讀出的控罪詳情與自己收到的不同,法官李運騰澄清採用新修訂後,鄒稱「不認罪」。

庭上隨即處理何俊仁的認罪案情,歷時約 3 小時。結束後,何先回羈留室,李向旁聽鞠躬、作心形手勢及揮手,鄒則在律師席收拾文件,一度需懲教協助。

何俊仁 六四晚會 2019
何俊仁 2019 年在六四晚會上發言。

洗刷國殤之柱
2021-5-2
何俊仁 2021 年參與洗刷國殤之柱。

認罪案情:「結束一黨專政」
就是終止中共領導

何的認罪案情由主控、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讀出,指支聯會 1989 年 5 月成立,翌月註冊為擔保有限公司,一直採用「結束一黨專政」為其「五大綱領」之一,是組織的根本主張和目標,在《國安法》前後仍一直鼓吹。

案情亦交代控罪基礎,指中國憲法訂明「中國共產黨的領導是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最本質的特徵」,而支聯會「結束一黨專政」的綱領或主張,就是終止中共的領導,而據憲法「不存在合法手段去終止中國共產黨的領導。」

案情:支聯會藉「六四事件之名」煽動

案情指,支聯會有其組織性,涉恆常架構、部門及成員等組織人手的作為;有其公眾性,涉及在理念層面以鼓吹及傳揚其主張等獲得認同的作為;有其持續性,透過維持六四紀念館、發布內容等,重申何俊仁等人從不同途徑宣揚「結束一黨專政」主張,爭取更多群眾的認同和支持,從而煽動他人參與顛覆國家政權的行為。

案情續指,支聯會以其「認可的民主概念或六四事件之名」,配合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鼓吹及傳揚「結束一黨專政」的主張,利用相關命題作出煽動行為,激起民眾對國家政權的厭惡、憎恨等情緒,構成煽動效果。

案情提 7 時間點
指支聯會繼續主張

何俊仁的案情引用由 1997 至 2021 年的多個事件,指支聯會在當中 7 個時間點(見下圖)繼續「結束一黨專政」的主張,相關言行部分直接來自何俊仁,部分則為支聯會及或他人所作出,而何對此亦有責任。

綜合案情,該 7 個時間點為:1997 年 7 月 1 日「國家對香港特區恢復行使主權」前後、2003 年特區提出就《基本法》第 23 條立法、2014 年「佔領中環」前後;2018 年國家修憲、2019 年特區提出《修例逃犯》修訂,以及 2020 年《國安法》開始立法及其生效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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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情指,何俊仁在《國安法》生效翌天發言,稱「我哋⼀批長期喺香港堅守奮⾾嘅⼈,我哋會有⼀個好重要嘅作⽤去穩定,就係我哋要企、企起⾝囉!我哋有啲⼈會坐監嘅,係冇辦法,但係我哋都係要更加表示我哋要守住呢個家園!」

一周後,何再指「我哋會堅持要『結束⼀黨專政』⋯⋯我哋盡可能希望喺合法嘅、嘅環境之下做,但係如果法律逼到我哋係冇地⽅走嘅,要我收聲嘅,對唔住我做唔到呀!我係寧願承受法律嘅後果,呢個係好簡單!」

洗刷國殤之柱發言成罪證

而支聯會舉辦過的活動,包括「洗刷國殤之柱」、設立六四紀念館、定期發布《港⽀聯通訊》等,均成為何俊仁的罪證。

控方引述何 2017 年在「洗刷國殤之柱」稱,「我哋係重新表達我哋對爭取⺠主,反對極權嘅堅持,我哋繼續以我哋嘅信念,以我哋嘅勇氣向強權說不」,案情說其言論確立「國殤之柱」的代表意義。

就六四紀念館,控方指支聯會多次在六四集會推廣它,煽動他人加入或認同支聯會,而館內提供針對國家的負面內容物品,激起民眾對國家政權的厭惡等情緒,藉此鼓吹其主張。案情透露,館內物品包括明信片、宣傳單張、信封、文件夾、USB 記憶棒等。

控方又指,2002 年成立的支聯會青年組(支青組)、維園年宵攤位、清明節獻花、六四長跑、六四晚會、寄聖誕卡活動等,均一直鼓吹及宣揚「結束一黨專政」的主張。

案情引何俊仁闡述民主、
「結束一黨專政」

案情兩次提及何俊仁「把中國共產黨置放在他們所認可的民主概念的對立面」,並引述何的言論。

在 2019 年 5 月 29 日,何表示「冇一樣嘢係比民主係更相對,係更加好嘅」。他續說民主就是「將個權交番畀人民,唔好淨係你惡晒。咁所以呢個『結束一黨專政』係重要嘅,你唔好你惡晒,你要解除咗嗰個黨禁,要民間係有報章嘅自由、結社嘅自由、集會嘅自由,然後呢就係組黨嘅自由⋯⋯」

案情又指,何俊仁一方面是知悉憲法確立中共領導的「多黨合作和政治協商制度」,一方面卻仍把它放在其「所認可的民主概念」下的對立面,並引述何於 2018 年 4 月 4 日稱,「佢憲法裡面都唔係寫一黨專政吖嘛,佢自己都係講話一黨領導多黨合作吖嘛」、「民主社會裡面多黨制就係一黨專政要結束㗎喇,就係咁簡單一樣嘢囉。」

何同年 5 月 14 日又稱,「我哋希望有一個民主中國,自然就係一定要『結束一黨專政』。『結束一黨專政』唔係要消滅共產黨,共產黨係有權嚟到參加競選⋯我哋唔係要消滅共產黨,唔係好似共產黨要消滅其他嗰啲意見⋯其他你嗰八大黨(指中國 8 個「民主黨派」)呢,係老實講冇乜人識佢係邊個嚟⋯領導 8 黨呢個合作呢,其實大家都知道係一個笑話嚟嘅,其實根本由頭至尾係共產黨完全專政⋯」

何同意案情被裁罪成
審訊後求情

控方讀出案情期間,何俊仁一度打頓、垂頭閉目。他其後同意案情,法官李運騰裁定他罪成,押後審訊後處理其求情及判刑。辯方為何申請審訊餘下日子不需到庭,官批准。

按煽動顛覆罪的兩級罰則,若屬「情節嚴重」,最高可判監 10 年。此外,截至周四開審日,何俊仁已還押逾 1,380 日;李卓人、鄒幸彤則已還押逾 1,590 日。

鄒幸彤 媽媽
鄒幸彤母親周四旁聽後離開法院。

前支聯會常委鄧岳君周一起排隊輪候入庭旁聽。

沈士文 胡栢昌
李卓人、何俊仁由大律師沈士文(左)、胡栢昌(右)等代表。

HCCC155/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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