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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案周四(29 日)踏入第五天審訊,控方播放 13 段由 2018 年中國修憲起計涉案片段,包括李卓人、鄒幸彤及何俊仁在六四集會、支聯會街站、美國國會聽證會等場合的發言,3 人談及支聯會網領。
其中在 2018 年李卓人與王丹對話活動,李卓人以普通話發言。鄒幸彤在庭上指控方準備的謄本「錯漏比較多」,包括將「709 大搜捕」寫成「不清楚的大搜捕」,將「釋放劉霞出國」誤寫為「西方劉霞出國」。庭上另讀出承認事實,披露警方在拘捕各被告近 3 個月前,開始在支聯會網站截圖取證。
實時更新|控方指兩警證人不在港 先處理片段證據
控方確認只傳兩警員證人
控方周四讀畢雙方承認事實之後,法官李運騰稱憑他對開案陳詞的印象,「控方係冇乜事實證人」,除了搜證警員等。主控、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答,控方會因應李卓人一方要求傳召兩名警員證人供其盤問,惟兩人本周不在港。
李運騰問「主問你哋都冇?」黎確認。李運騰另問,「好實際咁講,我哋而家可以做啲咩?」黎建議先播放涉案片段。據控辯商討,2018 年中國修憲前的片段將以謄本方式處理,2018 年起的片段才會播放。



謄本:「不清楚的大搜捕」
鄒幸彤:是「709 大搜捕」
控方周四庭上播放 13 條片段,橫跨 2018 年 3 月 4 日至 2019 年 5 月 15 日,涉及李卓人、何俊仁及鄒幸彤在支聯會清明節獻花活動、六四 29 周年宣傳活動、六四集會、美國國會聽證會等不同場合的發言。
其中 2018 年 6 月 16 日的片段,是李卓人與民運人士王丹對話,李當時以普通話發言。片段播畢後,鄒幸彤指控方的謄本「錯漏都比較多」,例如「不清楚的大搜捕」正確應是「709 大搜捕」,鄒續稱「寫謄本嗰個人未必知道 709 大搜捕,佢兩次都 miss 咗呢個 term」。
鄒又指,謄本內另一句「西方劉霞出國」,正確應是「釋放劉霞出國」,解釋稱片段當時是劉曉波逝世約一周年。鄒又說,控方亦寫錯王丹、李卓人、一名維權律師、周鋒鎖等姓名。
李運騰回應指「就咁聽落都好多錯」。律政司助理刑事檢控專員張卓勤稱,早前已有修訂,又稱「唔敢講⋯係咪普通話嘅發言,出現咗比較多嘅誤解」。李運騰打斷指,「唔使解釋,做返好就得」。

在第三日審訊,控方在開案陳詞引李卓人同一場合發言,謄本指李提及「現在中共好像是很進步一樣」。鄒幸彤當時指出謄本似乎有錯,法官李運騰稱有同感。李卓人在庭上確認,「進步」為錯誤,正確為「堅固」(見報道)。
翻查資料,「709 大搜捕」是指在 2015 年 7 月 9 日開始,王全璋等過百名維權律師遭內地公安逮捕、刑事拘留、約談等的事件。王全璋因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囚 4 年 6 個月。劉曉波為《零八憲章》發起人、2010 年諾貝爾和平獎得主,他因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被判囚 11 年,被囚禁期間,於 2017 年 3 月因肝癌逝世,其妻劉霞被指遭軟禁,直至 2018 年 7 月離開中國,前往德國。


承認事實:警方拘捕前 3 個月
擷取支聯會網站內容
控方讀出的承認事實披露,警方自 2021 年 6 月 17 日起,針對支聯會網站截圖取證,包括《港支聯通訊》共 122 期。支聯會社交媒體帳戶、「六四紀念館」網站亦是取證範圍,涉 1990 至 2020 年的六四晚會片段,另 YouTube 頻道「歷年香港六四燭光悼念集會」播放清單,至 2020 年最後更新時收看次數為逾 1,000 次。
警方針對「六四紀念館」搜查,則在 2021 年 9 月 9 日發生,檢走 38 份「612 人道支援基金年度報告」文件、「支聯會歷年六四燭火集會場刊」文件夾等。而本案在警方搜查「六四紀念館」的翌日提堂。

法官陳仲衡問及,承認事實有牽涉支聯會內容,問辯方承認程度「去到邊」。
代表支聯會的資深大狀林芷瑩表示,承認事實只反映「What was said,唔係承認 truth of content」(只反映指稱的內容,而非承認內容真確)。林並引控方指,不會對支聯會引用「共謀者原則」,而法庭需裁斷支聯會董事的行為,是否與支聯會的公司法人責任連結。
支聯會案Day4 控方讀開案陳詞確認擬引共謀者原則 辯方質疑事前未提
共謀者原則爭議
官押後待控方舉證後處理
就「共謀者原則」爭議,李卓人一方的大狀沈志文表示,擬待中段陳詞時才提出,因認為相關證據對控方案情沒任何推進。李運騰則指,起用「共謀者原則」的基礎是控方證據顯示有共謀存在,而相關被告是共謀者之一,在辯方不反對下,押後待控方舉證完畢才處理爭議。
法律101|何謂「表證成立」?裁定表證是否成立之前,法庭在考慮甚麼?
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專頁
HCCC155/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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