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2月25日星期三

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庭2.26頒判決 高院外約30人排隊 市民:之後再見都相當難

黎智英欺詐案|上訴庭2.26頒判決 高院外約30人排隊 市民:之後再見都相當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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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市民指周二(24 日)晚上已到場。(攝:CTH)
人龍後方大部分戴上口罩,未有回應記者提問。(攝:CTH)
旁聽常客:「之後再見都相當難」

周二晚上 7 時到場的市民 Simon 指,一向關注黎智英的案件,形容本案「萬眾矚目」,所以到庭支持,「我哋好希望遇見到佢係健康,同埋同我哋打招呼啦」,又指黎智英於串謀勾結外國勢力被判囚 20 年,「此後去再見相當之難」。前社民連成員曾健成亦指,「20 年喇肥佬(黎智英)⋯⋯​​都支持下肥佬啦。」

市民 Simon(攝:CTH)
前社民連成員曾健成(攝:CTH)

現場有 3 名軍裝警員駐守,警方於排隊人龍數米外用橙帶劃出採訪區,要求記者如欲採訪排隊人士,須邀請該人離隊前往採訪區受訪。現場觀察,排隊人士出入隊伍均須登記身份證。在場警員表示,排隊人士可離隊「一段合理時間」,以免有人以物件霸位。

攝:CTH
採訪區(圖右)與排隊人龍(圖左)相隔約 4 至 5 米。(攝:CTH)
共設 226 公眾席 正庭有 23 席

司法機構網頁顯示,聆訊將於高等法院大樓 3 樓 1 號法院進行,會預留 23 公眾席,另於 3 樓及 4 樓大堂法庭延伸區直播聆訊,正庭連同延伸庭共設 226 公眾席,將以先到先得及每人一籌方式派發。

所有公眾席入庭籌將於聆訊開始前兩小時在高等法院低層 4 樓 (LG4) 門外派發,已領取公眾席入庭籌人士須按場地管理人員指示,在接受保安檢查後入場旁聽。正庭及同層的延伸庭另分設有 30 及 21 個記者席。

2020 年 12 月 3 日,黎智英被控欺詐須還押。(資料相片)
黎智英就定罪及刑期上訴 

壹傳媒創辦人、現因國安案被判囚 20 年的黎智英,與集團行政總監黃偉強,被指向科技園公司隱瞞違反將軍澳工業邨租契,2022 年分別被判監禁 5 年 9 個月及 1 年 9 個月。原審法官陳廣池指,黎智英與黃偉強濫用政府批出的低廉土地,屬於「自肥」或「自我方便」,又指黎和壹傳媒在香港有一定社會地位和不少擁護者,指黎「利用傳媒機構的保護傘行事」,令科技園不敢突擊巡查,屬加刑因素之一。兩人不服定罪提上訴,黎另就判刑提上訴。

上訴方指,涉案「力高」公司與報紙業務相關,並非「佔用」處所,而是「共用」處所,因此毋須領取牌照,黎智英、黃偉強亦沒有披露責任,又指租契並不要求整個土地用於出版、印刷報紙等指明用途。

律政司一方則指,「蘋果印刷」多次為不同公司申請牌照和續牌,但不包括「力高」,又指不論是佔用或共用處所,都應該申請牌照,而「力高」沒有牌照就屬違反租契。

CACC223/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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