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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7 人案包括吳政亨在內的 12 名罪成被告,周一(23 日)被駁回上訴,維持定罪及刑期。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發聲明指,深切關注作為澳洲公民的吳政亨上訴被駁回,向吳及其親友表達慰問。聲明又指,「強烈反對」中國及港府持續廣泛使用《國安法》。
澳洲外長:
強烈反對廣泛用國安法
澳洲外交部長黃英賢(Penny Wong)在聲明指,深切關注吳政亨的上訴被駁回,「在此艱難時刻,我們向吳先生、其家屬及支持者表示誠摯慰問。澳洲政府將繼續在高層級別進行交涉,全力維護吳先生的最大利益和福祉,並已安排領事協助。」
聲明又指,澳洲政府「強烈反對中國政府及香港特區持續廣泛使用《香港國安法》,包括應用於澳洲公民身上」。

吳被判囚 7 年 3 個月
料 2028 年刑滿
現時 47 歲的吳政亨,經審訊後被裁定《國安法》「串謀顛覆」罪成。他被裁定為「積極參加」者,判囚 7 年 3 個月。
上訴庭周一駁回吳政亨在內逾 10 名被告的定罪及刑罰上訴(見報道),就吳的案情,上訴庭指綜觀整體證據,可見他與戴耀廷達成與其他共謀者相同的協議,吳一方未能證明原審法官的裁決「顯然有錯」。
吳周一穿衛衣應訊,向旁聽微笑揮手;其親友回應判決時表示「唔 OK 但係都要OK⋯⋯會保持希望」。吳料於 2028 年刑滿出獄。

CACC253/2024、CACC263/2024、CACC268/2024(HCCC69/2022、HCCC70/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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