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支聯會被指煽顛案周一(2 日)踏入第七天審訊,控方一連 3 日播畢其中 50 條,由 2018 年中國修憲起的呈堂片段(截圖及發言者見內文表),當中《國安法》前的片段有 27 條,為 3 被告在六四集會、支聯會街站發言,以及接受傳媒訪問。
審訊周三續,李卓人一方將盤問就維園六四晚會發出「反對通知書」的警務人員,預料控方案情本周完成。李一方將提出毋須答辯,代表大狀沈士文稱審訊進度理想,若法庭裁定表證成立需繼續審訊,「兩位被告都係可能畀口供嘅話,都係有足夠時間」。
Day6:控方播李卓人美國國會發言片 官稱或涉勾結罪指示跳播
上周獲批在審訊時使用電腦的李卓人,周一入庭時捧着電腦,向旁聽鞠躬,他在被告欄與鄒幸彤聊天。開庭前有司法機構職員警告不能叫口號、祝福語,鄒幸彤抿嘴向旁聽微笑。旁聽人士皆未有發聲,僅揮手、做手勢。至早上休庭前,鄒對旁聽笑稱「街站啲嘢真係好悶㗎」。
控方播 50 片段
27 段為《國安法》前
控方自審訊第五天起一連 3 日播放共 50 條控方依賴舉證的片段(見表),涵蓋李卓人、何俊仁、鄒幸彤在 2018 年中國修憲起計,歷經《國安法》立法前後,至 2021 年 9 月被捕及起訴期間,多個不同場合發言,包括六四集會、六四長跑活動、「洗刷國殤之柱」及訪問。
按《法庭線》統計,《國安法》生效前片段佔 27 段。而李卓人在全數 50 段片段中發言 27 次,何俊仁及鄒幸彤則分別發言 18 及 16 次。
官關注李卓人專訪
沒指明「結束一黨專政」
周一庭上播放的 17 條片段涵蓋 2021 年 2 月至 9 月,包括被告出席支聯會維園年宵、清明節六四獻花、母親節街站、就「2020 年六四集會案」提堂前見傳媒、不同場合示威活動,以及回應傳媒提問。
其中一段是《有線新聞》於 2021 年 4 月 16 日發布的李卓人專訪,李稱不知「紅線」會如何被定義,但支聯會 32 年來堅持「五大綱領」,「我哋就會繼續堅持,就唔會因為嗰個《國安法》嘅紅線而係去調整,因為冇得調整㗎最慘」。
法官陳仲衡關注,其中一幕顯示鄒幸彤、李卓人等高叫「結束一黨專政」口號,但專訪並無顯示該片段是何時拍攝,「冇話國安法之前定之後」,而李卓人提及「堅持五大綱領」,亦沒有指明是否指堅持「結束一黨專政」,「佢自己本人冇講本案所針對嘅呢一句『結束一黨專政』嘅說話」。
主控、律政司副刑事檢控專員黎嘉誼表示,片中李卓人是「概括性咁用『五大網領』去包含」。
法官李運騰則指,單憑片段無法判斷李卓人所稱的「五大綱領」是否指「結束一黨專政」。陳仲衡亦補充,片段經過第三方剪輯,並非支聯會自行剪輯,「讀者⋯必然係受到呢個剪輯者工作所影響」。李運騰着雙方在陳詞再申述此片段的證據價值。


鄒專訪形容李「好多爛 gag」
李、鄒庭上發笑
另一片段是《眾新聞》於 2021 年 6 月 1 日發布的鄒幸彤專訪,片中她提及李卓人、何俊仁被羈留、判緩刑後,自己要「補位」發言,「我哋係要『結束⼀黨專政』,即係呢種立場企咗喺度⋯咁我企得喺呢個位,我咪做呢件事囉⋯」
鄒在片中又形容自己是「有少少被逼」,指自己不擅辭令,「即係李卓人有好多爛 gag 㗎嘛,一講嘢就一堆警句」。在被告欄的李卓人由原先撓手、不少時間低頭,聞言即抬頭對屏幕露齒發笑。坐在律師席的鄒,亦即轉身笑着望向李。
控方跳播獻花儀式、叫口號等
官早前播片時多次打斷並指示跳播,指內容重複、與案無關。控方周一自行跳播共 7 條片段,包括支聯會清明節在立法會大樓外獻花片段,「都係一個獻花儀式,喺謄本處理我哋覺得基本上足夠」,直接跳至李卓人回應記者提問的環節。其他片段則因重複叫口號、用英語重複發言而跳播。
最後一段為 2021 年 9 月 5 日、鄒幸彤回應警方國安處向支聯會發出提供資料通知書的記者會,李運騰指片段與鄒幸彤另案有關,建議跳播。鄒則要求完整播放片段,「雖然係講緊另一單案件,但都係成段說話嘅背景」。
官應鄒要求,播畢鄒以中文發言的部分,當中鄒稱,「平反六四嘅運動係香港⼈ 32 年嚟嘅堅持,⽽『結束⼀黨專政』更加係遠遠未達成嘅使命⋯⽀聯會我可以唔慚愧地講,都⼀直係象徵緊良知同抵抗嘅燈塔之⼀⋯」

辯方料需時一天盤問警方證人
綜合早前聆訊,控方指其舉證主要依賴呈堂片段,沒有控方證人。控方至周一已播畢由 2018 年 3 月起至《國安法》後的 50 條片段。
李卓人一方原擬傳召兩名警員盤問,不過沈士文周一指,「我哋團隊檢討過策略,好大機會唔需要盤晒兩位證人」,又指因應代表支聯會的資深大狀林芷瑩檔期,可延至周三續審,料在一日內完成盤問。
林芷瑩指,她由破產管理署委派,將視乎李的案情決定是否盤問。法官李運騰向林指,法庭明白因署方「無畀正面指示你」,並沒有指示辯方案情為何,故預期林盤問時間不長。庭上早前披露,兩警方證人是就 2020 年及 2021 年六四晚會發出「反對通知書」的警務人員。
李卓人一方將提毋須答辯
辯方亦料控方案情本周可完成,李卓人一方指將有中段陳詞(法律 101 文章)。法官李運騰指示屆時會一併處理「共謀者原則」爭議。
此外,本案原定 75 天審期,沈士文表示現時審訊進度「相當理想」,即使中段陳詞後審訊要繼續,「兩位被告都係可能畀口供嘅話,都係有足夠時間」。
3 月處理共謀者原則爭議
就審訊日程,官指辯方在農曆新年前提交陳詞後,控方需時回應。李運騰稱新年假期「我就唔期望大家做嘢嘅」,遂押後 3 月 2 日或之後續審,處理「共謀者原則」爭議及李一方的中段陳詞。官另關注自行代表的鄒幸彤,有否足夠時間準備手寫陳詞。鄒答「可以」。
控方開案陳詞期間,在法官詢問下確認擬引「共謀者原則」舉證,辯方當時指控罪非「串謀罪」,控方此前亦從未提過會引該原則。雙方最終決定在中段陳詞階段再處理。
開庭前重申禁叫祝福語
周一早上和下午開庭前,有司法機構人員以粵英語向正庭公眾讀出法官指示,稱「無論法官是否在場或已退庭,在庭內必須保持安靜,嚴禁以任何方式影響法庭莊嚴。不得對與訟雙方說話,叫喊口號或發表意見,包括個人感受、祝福語等。」
法官指示又提及,「如有以上行為,將會被帶離本法庭,保安人員會記錄有關人士資料,該等人士將不得再進入正庭旁聽此案。」
HCCC155/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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