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9月12日星期六

支聯會案|特首回應判刑:法律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之名傷害國家和同胞

追光者報道

2026 年 9 月 11 日

支聯會被指「煽動顛覆國家政權」案今(11日)判刑,前主席李卓人、前副主席鄒幸彤分別被判囚7年及7年3個月,認罪的何俊仁則被判5年2個月。特首李家超回應指法律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偷樑換柱」,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港府發言人則指中國憲制秩序最核心的內容就是「確立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在《憲法》下推翻或破壞中共的領導地位,等同於《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的推翻或破壞《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特首李家超回應判刑,指法庭早前頒下的定罪裁決指出支聯會綱領的目標就是要「推翻和破壞中國共產黨在《憲法》下的領導地位」。被告透過「挑起敵意和分化」,企圖令香港市民對中國共產黨失去信任,從而達到破壞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的目的。「在《國安法》實施之後,被告仍不臨(編按:懸)崖勒馬,依然一意孤行,企圖以『支聯會』顛覆國家政權」。


他表示任何人煽動顛覆國家政權、危害國家安全,都會被依法懲治,絕不姑息。法律亦不容許任何人「假借人權、民主和自由之名偷樑換柱,公然傷害自己的國家及同胞」。今天的判刑顯示法庭確定被告所犯的罪行非常嚴重,必須嚴懲,以顯法治。


港府發言人則表示中國《憲法》中有關憲制秩序、國家主權、統一和領土完整等基本和核心的部分,必須適用於香港特區,而中國憲制秩序最核心的內容就是「確立中國共產黨的執政地位」。在《憲法》下,推翻或破壞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地位,等同於《香港國安法》第二十二條所指的推翻或破壞《憲法》所確立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根本制度。


發言人又指近日美西方國家、反華組織、反華政客、境外媒體等在不同案件,作出惡意攻擊和抹黑。港府已多次重申,法庭亦已清楚指出本案被告並非因其政治觀點或信念受審,法庭只會單純考慮與本案相關的法律和證據。強調所有被告均按照香港法律,並在《基本法》及《香港人權法案》的保障下接受公平審訊,不受任何干涉。


港澳辦批西方政客及媒體從未放棄「以港遏華」

中共官方亦先後發表聲明回應判刑。港澳辦發言人指,支聯會及各被告長期蠱惑民眾對國家政權的仇視、憎恨和離叛情緒,煽動民眾推翻中國共產黨的領導,破壞國家根本制度,在香港國安法實施後仍不收手,嚴重違反香港國安法,嚴重損害國家及香港的根本利益,必須受到法律嚴懲。發言人又指,一些西方國家政客和媒體竭力將危害國家安全的罪犯包裝為所謂「民主人權鬥士」,肆意污蔑詆毀香港法治,妄圖強行干預香港司法,從未放棄搞亂香港、「以港遏華」的險惡用心,強調只會注定徒勞無功。


中聯辦發言人表示,堅決支持香港特區司法機構依法對支聯會案被告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的量刑裁決,並強烈譴責外部勢力的干預和抹黑,又指被告犯罪事實清楚、證據確鑿,罪有應得、罰當其罪。發言人表示,審訊期間一些海外反華政客與反中亂港分子狼狽為奸、顛倒黑白,打着「人權」「自由」的幌子干涉中國內政、干預香港司法,更加坐實相關被告與外部勢力深度勾連的陰謀與本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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