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光者報道
時事評論員王岸然遭控「妨害調查危害國家安全的罪行」,另被控發佈30段煽動影片,案件周四(29日)在區域法院續審,踏入第14日審訊,王續接受控方盤問,雖承認曾使用人身攻擊字眼評論官員,但否認存在煽動意圖。控方完成盤問,王作供完畢,案件押後至11月20日結案陳詞,王續被還柙。
王岸然今續接受控方盤問;控方就涉案YouTube影片中有關投無效票、「軟對抗」及宏福苑火災的言論提出質疑,指王以時事評論包裝煽動意圖、超越正當評論範圍。王否認指控,稱只是表達事實及分析觀眾心態,非號召反政府。
控方指,評論員預測選舉結果屬平常事,但毋須教觀眾作特別行為;被告同意。控方引述影片指王曾稱:「如果你抌兩個印,check唔到你㗎嘛」,質疑王以「走法律罅」方式教觀眾投無效票。王回應指「我唔使指出,係人都知」,否認是建議觀眾效法。
控方又引述王在影片中指「我哋比賽下邊個投得多,睇下邊個粗口夠勁」,質疑他邀請觀眾集體侮辱選舉,將「抌兩個印、寫粗口」包裝成低風險、難被追究的做法。王辯稱只是代入分析觀眾心態,影片立場是呼籲不要投白票,「投白票不如唔好去」,是借話題撐起內容,沒特別考量風險。
就「軟對抗」方面,王同意至今仍有呼籲,認同與「硬對抗」的分別涉及有否使用武力,並指在於合法與否,稱要避免觸法,「軟對抗遠離(紅線)添啦」。控方指相關呼籲引起觀眾憎恨國家,或激起對政府藐視或離叛,王否認。
控方另指王多次將宏福苑火災與選舉掛鈎,引導觀眾不要依賴政府、主張自救,並提出撤換包括特首在內的官員,質疑他借災情強化政治主張,勸喻他人不投票、杯葛選舉,煽動投廢票與白票。王全否認。
針對控罪一,控方指被告與國安處警員會面時已獲告知相關調查,其後仍發佈兩段影片;即使最初不確實知悉,收取聲明書後亦至少會懷疑調查正在進行,清楚保密責任,發佈影片可能妨礙調查及造成通風報信風險;王不同意。
至於控罪二,控方指王在影片中多次使用貶損字眼,對法官及官員作侮辱性人身攻擊,意圖令觀眾厭惡、輕視,甚至誘導違法行為及呼籲不投票。王承認曾使用人身攻擊字眼,但否認相關意圖,稱有向觀眾講解合法與非法的界線。
控方最後指,影片由被告策劃及主動發布,他明知帶有煽動意圖,卻以評論包裝、刻意「踩近紅線」。王回應稱其風格不等於號召反政府,否認影片有煽動意圖,亦否認預設議題引導輿論。
案件編號:DCCC303/2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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