追光者報道
司法機構今(29日)宣布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李運騰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有關任命於明(30日)起生效。李運騰是《國安法》指定法官,曾審理多宗國安案件,包括支聯會案、黎智英案、民主派初選案、唐英傑申請司法覆核案等。
司法機構今(29日)宣布委任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李運騰,為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新聞稿指李運騰於2000年獲大律師資格,2005年出任高級助理刑事檢控專員職位、2013年獲委任為區域法院法官、2019年獲委任為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
李運騰曾審理多宗國安案件,包括支聯會案,被告之一前支聯會副主席鄒幸彤在庭上陳情時,李運騰曾多次打斷,甚至與鄒爭論,指鄒「似乎唔打算做求情」。各被告被裁定煽動顛覆國家政權罪成。
在黎智英案中,李運騰曾指案件涉「外國元素」,指李宇軒串謀勾結外國或者境外勢力危害國家安全,犯案者理應從重處罰。他去年裁定黎智英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罪成,今年2月判黎監禁20年。
李官亦負責「民主派初選案」,當中45人被判「串謀顛覆國家政權罪」罪成,戴耀廷被判囚10年。另外,首宗《國安法》被告唐英傑申請司法覆核,要求撤銷不設陪審團的決定,李運騰頒下裁決,駁回唐英傑的申請。
翻查資料,高等法院原訟法庭法官薪級點為第16點,月薪354,050港元,而高等法院上訴法庭法官薪級點為第17點,月薪371,450元。另外,港府於本月初宣布司法人員薪酬將上調2%,換言之李運騰薪酬將會是378,879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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