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大律师公会副主席叶巧琦质疑,人大常委会将本应由基本法廿三条涵盖的范畴,透过基本法附件三制订港区国安法实施是否合法。她指,这个说法有法律理据,愿意与支持人大决定的人士公开辩论。
叶巧琦接受传媒访问时指,人大常委会获授权制订港区国安法,在港实施前毋须经本地立法程序审议。但港区国安法范畴应由基本法廿三条涵盖,质疑人大常委会绕过香港自行立法程序有否合法依据。
叶巧琦指,公众最关注怎样才构成港区国安法中分裂、颠覆、外国联系等罪行,强调定义必须写得清楚、切实、具体,否则只会引起更大忧虑。
早前,港区人大及政协先后发声明,不点名批评大律师公会别有用心歪曲事实,对草案妄加揣测,误导公众。叶巧琦指,法律理据可以辩论,若立法过程公开透明,有公众谘询及社会充分讨论,可以减少无谓争拗及揣测。
而政制及内地事务局局长曾国衞认为,市民对港区国安法立法有忧虑是正常,期望特区政府的解说可以释疑,但他批评有人别有用心阻碍立法,形容是「贼喊捉贼」。
曾国衞强调,人大常委会为香港制定国安法是合法合宪,外国政府的批评是没有根据,他亦不担心会受到制裁。
另外,食物及衞生局局长陈肇始在网志关注近期再出现暴力违法行为,她认为是印证就国安法立法是有必要的。
陈肇始的网志提到,上周开始再出现各种各样的暴力行为,又称有人高呼港独口号、纵火及堵路等,印证就国家安全立法的必要性和迫切性,又称绝大部分遵纪守法、不会参与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市民,根本不会受国安法影响。
她强调,从公共衞生角度而言,新型冠状病毒病疫情仍未过去,非法集结及严重暴力违法行为,影响正在回复的经济活动,并可能增加病毒传播风险,若因此而造成大型群组感染,会对公营医疗系统再次带来冲击。
文章来源:RF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
注意:只有此博客的成员才能发布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