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强推「港版国安法」,引起国际社会批评,美国国会先后有议员提出不同法案作出回应。而众议院将再提出一条新法案,要求国务院指定部份香港人,包括前线示威者、民主派等港人定为「第二类优先难民」(Priority 2 refugee)。换句话说,因政治理念而遭受迫害的香港前线抗争者、参与民主运动人士,及其配偶、子女和父母可受惠于新法案而得到难民庇护,流亡台湾的抗争者料亦可在台湾申请难民资格。
提出这个《香港救援法》(《Hong Kong airlift act》)的,包括八名分别来自两党的众议院议员。他们包括共和党匡希恒(John Curtis)、民主党索兹(Tom Suozzi)等。驻华盛顿港人组织HKDC指出,有关法案将指定部份香港居民为第二类优先难民,将可简化难民资格申请程序,法案将保护参与反修例运动、抗议中共侵犯香港自治相关示威活动的公民社会领䄂及示威者,包括急救人员、记者、义务律师,以及被正式起诉、拘留或定罪的抗争者。
HKDC行政总监朱牧民表示,若美方指定相关港人为第二类优先难民,意味这些人可在驻港美国领事馆、其他国家美国领事馆,甚至台湾的美国相关机构申请难民资格。朱亦透露,参议院会推出同一法案,认为两院共同提出法案,反映当地政界认知香港急切状况,又认为今次法案内容为较具体支援香港运动的措施,为白宫提出指引,而行政机关亦可直接接纳政策建议,实施具体政策。
另外,宾州共和党籍国会众议员雷森塔勒(Guy Reschenthaler)周一(15日)提出《终止中国共产党入籍法案》(End Chinese Communist Citizenship Act),禁止中国共产党党员获得绿卡和归化美国。
该法案要求修改美国《移民与国籍法》第212(a)(3)(D)中关于基于中国共产党党员身份而不被受理的条款,要求在禁止成为美国公民的移民名单中,增加「中国共产党或其继承者」的条款,为领事官员提供必要的明确性,以确保中共党员不能获得绿卡和归化美国。
此外,该法案还要求取消现行禁止入籍情形的两项豁免,这两项豁免是:如果个人终止了党员资格,则享有豁免权;如果个人与美国公民或合法永久居民有关,则享有豁免权。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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