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7月3日星期五

面对近百年最严苛法律 香港社会有限度自由已终结




2020年7月1日,港区国安法实施后警察在街上拘捕市民。(路透社)
2020年7月1日,港区国安法实施后警察在街上拘捕市民。(路透社)











有中国学者认为,《港区国安法》是自1925年日本《治安维持法》后,最严厉的法律。它实际上是在终结香港此前仅有的自由,更重要的是以所谓国家安全的名义,把香港纳入内地的国家安全体制当中,并在香港实行比大陆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安全专制的制度。(乔龙 报道)

北京清华大学政治系前讲师吴强接受本台采访时说,熟悉过去两百年历史的人,都可从这部法案中看到该法类似于1925年日本在国内实施的《治安维持法》。

吴强说:类似于1925年日本的《治安维持法》。它(《港区国安法》)实际上是在终结香港此前的一点点自由状态,更重要的是以所谓国家安全的名义,把香港纳入内地的国家安全体制当中,比内地有过之而无不及的安全专制的制度。

《港区国安法》清楚列举颠覆国家政权等四大罪行以及相关罚则,所有罪行的最高刑罚都是无期徒刑。该法授权香港行政长官担任香港特别行政区维护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主席。学者认为此法充满了中国共产党的制度特色。

吴强说:基本上是在照搬内地的国家安全委员会的体制,同时恢复了香港警察当中的政治处,以此来扑灭香港的社会运动,这部法案是在大力的消灭香港最后一点残存的自由,并且是针对香港的民主运动。

另有中国大陆多位法律学者认为,必须注意《港区国安法》的魔鬼细节,其中第38条效力范围无限扩大至全球,外国人士如果声援香港或议论香港政治,内容若涉及法条规定的罪行,也可能触法。

法律学者张鹏对本台表述,《港区国安法》条文极为严厉,而且留下制定者任意解释的空间。

张鹏说:而且很多概念含糊不清,很多法律效力的界定,外延非常的广,涵盖非常宽泛。这样一来,在执行过程当中,香港政府以及中央派驻机构,他们在具体办案过程中,自由裁量的空间非常大。这种立法方式违反了法治原则。

另外,依据《港区国安法》,香港警方将成立国家安全处,除非法官有充足理由相信嫌犯或被告不会再出现危害国安的行为,否则违反《国安法》的嫌疑人或被告都不得保释。相关案件由香港律政司司长直接处理,案件诉讼不设陪审团。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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