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月4日星期一

何光伟:我们应当嘉奖周泽律师

就在周泽律师与沈亚川律师在福建为林小楠辩护时,他被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告知因吕先三案要罚他停业一年了。

在安徽律师吕先生的案子里,作为办案单位的合肥市公安局不能错,作为公诉机关的合肥市检察院更不能错。

那到底是谁错了?虽然吕先三被以诈骗罪一审判刑12年,二审也改为3年,但目前的结果证明只能是吕先生错了,毕竟法院还没判决他无罪。

然后再加上吕先三的二审辩护人周泽律师也错了,他不该“以不正当方式影响依法办理案件的违法行为”,导致安徽高院改判了吕先三。

换句话说,决定处罚周泽的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认为,周泽不该在微博上揭发合肥市公安局在侦查过程中,对吕先三等人采取了一些违法的办案手段。

《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显示:经调查核实,2020年1月17日,新浪微博账号“周泽拍案”发表主题为“合肥公安办吕先三律师的套路”的文章,文章中配有合肥视侦支队办案区讯问三室二的视频截屏,并附上文字“警:我们现在要把他们几个搞到位,领导批示的按照上海那一套给他搞到位!”的文字,同时文章中配有罪嫌疑人梅泉“罚站37分钟”文字的照片以及标有“检察院”水印的“梅泉的笔录”;2020年3月20日,新浪微博账号“周泽拍案”发表主题为“周泽:吕先三案,公诉人问题大了!”的文章,配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标注“第9次按压手铐持续23秒”;2020年8月22日,新浪微博账号“周泽拍案”发表主题为“周泽:合肥十几个律师的侥幸”的文章配有一张照片,照片上标注“第9次按压手铐持续23秒”并在文章中披露合肥市人民检察院案卷中的笔录内容。

我曾亲自旁听了吕先三案,就在吕先三案二审中还爆出一个事情:有侦查人员在提审其中一名被告人时,竟然拿HS视频给被告人看。

作为一个旁听者,我认为吕先三案中的部分办案人员确实很过分,他们的行为已经涉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犯罪。

在吕先三案的二审庭审中,作为吕先三辩护人的周泽律师,一直是保持客观、冷静地姿态跟法庭认真地讲理、讲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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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罚周泽,至少我的心是拔凉拔凉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的规定,对暴力逼取证人证言的行为是绝对的涉嫌刑讯逼供、暴力取证犯罪,依法必须要予以严惩。

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人民检察院直接受理立案侦查案件立案标准的规定(试行)》中更是明确规定:对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使用肉刑或者变相肉刑逼取口供的行为“造成冤、假、错案的”一样得严惩。

为什么法律规定不能刑讯逼供?因为大量血淋淋的案例告诉我们,刑讯逼供就是冤假错案的源头。

吕先三一审被判12年,经周泽与斯伟江两位老律师联袂辩护,二审安徽高院给其改判为3年。

按照朝阳区司法局的逻辑,吕先三案二审改判是因为周泽发微博的原因?安徽高院就不能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了?

如果合肥市公安局在侦办吕先案过程中,所有的证据都经得起推敲,所有的口供都能让被告人心服口服,安徽高院能改判吗?

从中央到公安部,从法律到我们的常识,都告诉我们刑讯逼供真的不对,刑讯逼供真的会导致冤假错案。

周泽作为一个律师,他怎么就不能把办案人员在侦办过程中的违法行为发个微博?哪条法律规定他又不能发微博?

虽然吕先三二审改判了,但作为办案单位的合肥市公安局坚决不答应,所以他们就把周泽律师给投诉了。

我们是法治国家,我们一再强调要依法治国。合肥市公安局是司法行政机关,为何就不能依法坚决杜绝所谓的“违法办案”?

你们这会投诉周泽律师,只能表明你们非但不改正自己的错误,不严惩那些违法办案人员,更是公然对抗中央三番五次提出的“依法治国”。

更让人大跌眼镜的是,北京市朝阳区司法局竟然受理了,然后还振振有词地提出要对周泽作出停业一年的处罚。

说句冒犯地话,如果合肥市公安局局长或朝阳区司法局局长也遭受了吕先案中的被告人们一样的待遇,你们希望周泽发微博还是不发微博呢?

富勒说,人类受制于法律,法律受制于情理。安提戈捏也说,法律之内,应有天理人情在。

任何案件中的刑讯逼供,都是在为制造冤假错案做准备,那不叫办案,那是在犯罪。

在一个法治的政府之下,人民既要严格地服从法律规定,也应该自由地批判那些滥用权力的违法行为。

合肥市公安局的办案方法咋就不能发微博了?法律需要被信仰,否则就是形同虚设。作为办案单位,合肥市公安局更得遵守法律规定。

而对于朝阳区司法局,要不要处罚周泽,在我看来这与法律无关,这更是一个“良心”问题。

周泽发微博的事对与不对,只要有点常识、认识字的人,应该都不会觉得周泽做错了什么。

2017年10月18日,十九大报告提出成立中央全面依法治国领导小组,加强对法治中国建设的统一领导。

2018年3月,中共中央印发《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方案》,组建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司法部。

如果朝阳区司法局此次处罚了周泽,你们让司法部情何以堪?你们如何践行“依法治国”?

作为一个律师,周泽为吕先三的二审辩护是成功的,至少二审让吕先三获得大幅度减刑,他的辩护获得了安徽高院的高度认可。

如果吕先三二审经周泽辩护后,他被从12年改判18年,朝阳区司法局怎么处罚周泽我都没话说。

在这起举国关注的案件中,周泽律师应当获得嘉奖。合肥市公安局可以投诉周泽,但朝阳区司法局应当通报表彰周泽,这才是你们应该做的事情。

朝阳区司法局作为周泽律师的行政主管单位,自己的律师成功的为当事人辩护,还获得了社会的高度好评,你们有什么理由处罚周泽呢?

想起我已故恩师的一句诗:倘若公仆多善举,世间何处有刁民?请合肥市公安局和朝阳区司法局学习一下这句诗。


文章来源:中国数字时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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