香港警方国安处周三(6日)以「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拘捕6人,据了解,包括前职工盟副主席邓建华及公民记者「朝云」。邓建华被指于1月4日早上,在西九龙裁判法院法庭作出煽动他人的行为,意图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今次是首次有旁听人士,被港府以《刑事罪行条例》下的「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拘捕,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两年。
港警周三发新闻稿,指国安处在同日上午于香港不同地区,包括天后、旺角、牛头角、荃湾、上水及长洲,以涉嫌违反《刑事罪行条例》第9和10条「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罪,拘捕4男2女,年龄介乎32至67岁。港媒《东方日报》指,被捕人士包括苏逸佳、彭满圆、萧云龙(公民记者朝云)、赵美英、李咏琴。
6人涉在不同法院 被指「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
警方指6名被捕人涉嫌于 2021年12月至2022年1月期间,在不同法院,包括高等法院、西九龙裁判法院及东区裁判法院,旁听聆讯时故意作出滋扰行为,严重影响司法的庄严和法庭的运作。此外,警方根据法庭手令,搜查上述6人住所,并检取一批涉嫌与案有关的物品,包括串谋到法庭作出滋扰行为的记录。
警方续指,「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引起对香港司法的憎恨、藐视或激起对其离叛」,一经定罪可被判处监禁两年。
据指涉邹幸彤煽惑六四集结案 旁听人士拍手
1月4日当天是前支联会副主席邹幸彤就2021年煽惑六四集结案的裁决,她终被判囚15个月。据了解,当时邹幸彤陈情时,读出多名六四死难者亲属的见证,遭裁判官陈慧敏打断,并指法庭不容表达政见。其后邹幸彤解释,「难属才是这件案件真正的受害者。他们的见证比我的求情更有需要出现在法庭」,旁听席随即传来轰动的掌声。陈官警告鼓掌者或会被控藐视法庭。当陈官第三次打断邹幸彤,谓她的政见与案件无关,邹幸彤再重申「这是本案发生的所有原因」,旁听席再次传来掌声。陈官续要求有份鼓掌的人,须被庭警抄下身份证并离开。
今早被捕人士当中,前职工盟副主席邓建华早在上周四(3月31日)即被警方国安处以涉嫌未有根据《社团条例》向警方提交资料为由,上门带走协助调查,并于当日获释,但被收走有关旅游证件。
张举能曾指叫嚣拍手等行为 需视乎每个法官的处理手法
香港终审法院首席法官张举能曾在1月举行的「法律年度周」,被问到过去两年示威案审讯期间,有不少旁听人士在庭内叫嚣拍手等,这类行为会否构成藐视法庭;而当时不同法官有不同处理,例如不理会或邀请当事人离开法庭。张举能当时回应说,任何阻碍法官或令法官分心、不能专心一意审理案件的行为,例如阻碍法官听取证据、控辩双方论据或作出判决,均是有碍法庭工作。他认为需按情况而定,不能一概而论,需视乎每名法官的处理手法。
公众人士在法庭内叫嚣或作出滋扰行为等非首次发生,例如早在2018年1月,高等法院处理2016年旺角冲突暴动案件时,当时被告包括本土民主前线前发言人梁天琦等人,审讯期间有公众人士在庭上叫嚣,终被法官下令其在馀下的法律程序不得再进入法庭内旁听,只可在法庭延伸的大堂内收看直播。法官说有权即时以《简易程序治罪条例》处理该等人士,甚至判其监禁。但当时也非以「作出具煽动意图的作为」拘捕或作出控告,今次案件是首次引用该条例对相关人士作出拘捕。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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