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4月19日星期三

涉理大外围冲突 测量师助理被判囚3个月2周

【香港法庭】涉理大外围冲突 测量师助理被判囚3个月2周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理大被警方围堵。

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理大被警方围堵,一名测量师助理在尖沙嘴被捕,被控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及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共三罪。他否认控罪受审,周二(19日)于九龙城裁判法院面对裁决,裁判官叶啓亮裁定被告其中两项罪名成立,被判监3个月2星期。

2019年反修例运动期间,理大被警方围堵,有网民号召在11月18日「大三罢」(罢工罢课罢市),以声援被困理大的示威者。被告李卓文被控于2019年11月18日,在尖沙嘴漆咸道南与金马伦道交界袭击警员,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另外两名警员,以及在同地管有1支喷漆。

案件审讯期间,控方指一名涉案警员被扯掉面罩,而辩方质疑被告没有作出有关行为,但裁判官叶啓亮在裁决时只接纳两名控方证人的证供,相反不接纳被告的证供。叶官认为,那是被告「因欲逃离现场而作出分散警员注意力的做法」,认为辩方说法「避重就轻」。

此外,被告在自辩时,曾指N95口罩价钱较贵故购买其他款式口罩,惟在控方盘问下,指质疑口罩可以报销,何不使用较贵款式时,叶官认为被告即变得犹豫及支吾以对,只回应公司仅提供少量口罩,并凭此认为被告「没有直接回应问题」,「明显没有道出事实」。

管有喷漆相关罪名被裁定不成立

针对被告的控罪,就袭击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一罪,叶官指涉案警员曾向被告讲出「警察咪郁」,惟被告却打了警员左眼一下,致其眼部出现擦伤及肿胀,明显是袭击警员,由于辩方没有争议警员身份,故裁定被告袭警罪成立。

就抗拒在正当执行职务的警务人员控罪,当时另一涉案警员跑到并背向被告时,惟被告此时「仍手舞足蹈及摆动身体」,令警员需拉扯被告背包,连同当时在场另一警员,3人继而「跌到地上」,其中一名警员右手更被被告压在地上而变形弯曲。由于当时被告已清楚知悉对方为警员,行为令他们需花上更多力气和蒙受伤风险,才能控制和制服被告,故同样裁定被告罪成。

至于另一项管有物品意图摧毁或损坏财产罪,叶官裁决时指出,控方主要依赖环境证件,以判断被告曾否损坏财产,惟即使现场附近有交通灯被破坏,但控方没有证据显示有人曾使用喷漆。虽然被告当时身穿黑衣外套,亦携带了手套、喷漆及喷胶等工具,可用作非法用途,但亦可用于工作,加上喷漆只是放在背后,非唾手可得,认为控方没有足够证据,证明被告把有关物价指数用作非法用途,故裁定有关罪名不成立。

求情信指被告有耐性、热心助人

辩方求情时指,被告有稳定工作及收入,为家庭主要经济支柱,被告亲撰的求情信就透露自己有不断进修考取文凭,并累积专业知识,又表示犯案是因感情用事,低估事件严重性,现已明白应权衡轻重及三思而后行。另外,被告亦获父母及不同人士撰写求情信,当中指出被告为一名有耐性、热心助人的人,可见被告本性善良,加上本案司法程序已历时3年多,被告已获得很大教训,虽然明白要面对监禁,但仍冀法庭可酌情轻判。

叶官判刑时指,被告当时尝试逃离控制,没有停止挣扎及手舞足蹈,行为令警员制服时花上更多时间,而案件已发生3年多,故就两项罪成控罪,分别判被告入狱3个月及10星期,考虑没有证据显示出本案历时较长,两宗事件是连接发生,警员伤势亦较轻,最后调整总刑期至监禁3个月2星期。

案件编号:KCCC878/2022

记者:吴婷康 责编:方德豪 网编:刘定坚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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