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民连于前年9月在铜锣湾设街站,并展示印有被捕入狱成员相片的横额,结果该党3人被票控「未经准许而在政府土地展示招贴或海报」,两人认罪,但内务副主席余炜彬否认控罪,案件周二(9日)在东区裁判法院作审前覆核;余炜彬指案件或牵涉示威集会自由和人权,将争议食环署当日行动是否适当及执法相称性。
否认控罪的余炜彬将争议食环当日行动是否适当及执法相称性。被告余炜彬亲自应讯,他被控违反《公众衞生及市政条例》。控罪指他于2022年9月11日下午,在崇光百货对出行人路的政府土地上,未获政府许可下展示一张约1米乘2.5米,印有梁国雄、岑子杰、陈皓桓的姓名和相片,以及一句口号的横额。
控方指,余炜彬同意大部份案情,料控辩双方主要争议涉案横额是否属条例所指的标贴或标语、该横额是否永久性或惯常规律性的存在,以及涉案行动的执法合法性;控方又指,拟传召两名证人,以及播放两段录影片段。
余炜彬补充,将争议条例不适用涉案横额,及争议食环署当日的行动是否适当,以及执法行动的相称性,并冀控方传召地政署首席产业主任作供,以证明其街站是否未经申请。
申请待「黎智英流水式集会案」上诉裁决后才开审
余炜彬又提及,案件或牵涉示威集会自由和人权,希望法庭考虑等候两宗相关案件的上诉结果,即法轮功成员潘连花案及黎智英流水式集会案,裁判官曾宗尧闻言后一度指「黎智英案」审讯需时,又称法庭未必会关注执法的相称性,仅考虑被告于「当日、当刻」是否有违法,惟余指当时警民关系组曾称,街站为公众集会,强调法庭应考虑执法相称性。曾官最终把案件押后至 9月4日开审。
至于同案另两名被告曾健成及唐婉清,早前已认罪并各被判罚款10000元,另需分别支付53.6元的移除费用。
案件编号:ESS6522/2023
粤语组报道 编辑:李荣添 网编:程晧楠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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