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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傳媒創辦人黎智英被控「串謀勾結外國勢力」等罪,案件周四(28 日)在西九龍裁判法院(暫代高等法院)展開第 156 日審訊,雙方已完成結案陳詞。
辯方早前就中國實施制裁、美台關係等事宜,邀請法庭採取司法認知,接納為「人所共知」的事實。法官杜麗冰認為與案無關,不宜採納司法認知﹐又指《蘋果》是否具影響力、引起大眾共鳴,屬辯方的陳詞非證據。辯方最後關注裁決日期,杜麗冰指「我們會盡快通知各方」。
黎智英戴眼鏡、穿白色恤衫、米白色西裝外套出庭,黎微笑輕按心口、戴上耳機,當旁聽人士與他打招呼時點頭、雙手合十。黎看到一名友人時張大嘴巴,面露驚訝後掛上笑容。散庭時,黎向旁聽席揮手,另隔著玻璃窗與律師談話數分鐘。
官指中國有否實施制裁 不宜採司法認知
法官杜麗冰引述辯方提出的事項指,當中包括中國有否針對任何人實施制裁;阿根廷足球員美斯獲得總統自由勳章;美國有否與台灣政府維持穩固的非正式關係;美國有否向台灣政府售賣軍事裝備;美國不顧中國反對,向台灣提供軍事裝備,這是否是人所共知的事。
法庭認為,上述事項均與案無關,不宜採納司法認知。
官:《蘋果》是否具影響力屬陳詞非證據
法官另引述辯方陳詞中提到的部分事項,法庭會考慮有否證據,是否視作陳詞或評論(comment)。
至於辯方陳詞提到的「人民的聲音(voice of the people)」是否常用的字眼、《蘋果》是否具影響力,引起社會大眾共鳴。法官指會視為辯方陳詞的一部分,但指除了承認事實提到《蘋果》有大批讀者外,法庭並無其他相關證據。
此外,針對聯合國大會是否長期以來,一直建議採取制裁措施;美國向台灣提供軍事裝備是否人所共知。法官指庭上沒有相關證據,不會採取司法認知。
辯方陳詞另提到,美國前駐港總領事郭明瀚(James Cunningham)作為領事時的職責,辯方引述法律字典《Jowitt’s Dictionary of English Law》的解釋,指當中提及領事的工作。法官指,庭上沒有證據說明,他任駐港總領事的工作及職責,故法庭會視作辯方陳詞。
官關注辯方指黎一直支持社運
另外,針對辯方陳詞指「黎智英自九十年代以來,一直致力於發表批判性新聞,並支持社會運動, 《蘋果》並非 2014 年或 2019 年創刊,黎與朋友的關係也並非最近才開始」,李運騰問這並非黎的供詞,而是辯方對庭上所有證供的總結?辯方指,這段並非與證供相關。
李運騰再指,根據控方「從犯證人」、前壹傳媒行政總裁張劍虹供詞,指《蘋果》以前公眾形象比較偏向「狗仔隊」,至 2014 年「佔中」黎才呼籲公眾要爭取民主、上街抗爭?辯方解釋,黎一直支持社會運動,陳詞內有六四報道佐證。
辯方最後問:「我知道這是一項艱鉅任務,但我還是想斗膽問一下,我們預計甚麼時候有裁決日期?」杜麗冰表示「我們會盡快通知各方」。
HCCC51/2022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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