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6月12日星期五

反送中7年.獨家專訪|「屠龍案」無罪被告赴英獲批政治庇護 揭港警藉「查新案」凍結戶口逾53萬被充公

梁銘康




「我叫劉佩凝,係『屠龍案』其中一名被告,亦係香港首次引用《反恐條例》提告嘅其中一名被告」。「屠龍案」無罪釋放被告劉佩凝,2024年底流亡英國,等候一年半後,今年5月獲英國內政部批出政治庇護。當以為人生重新開始,又傳來香港法庭頒令,充公包括她在內的「屠龍案」3名被告的資產,「可能我對呢啲嘢已經唔再有感覺,只係覺得好荒謬,即係2019年到依家其實都7年,點解啲嘢好似沒完沒了咁?」。《追光者》由去年10月開始深入跟訪劉佩凝在英國的尋庇之路,是「屠龍案」獲陪審團裁定無罪的被告首次公開剖白。


2019年「反送中運動」晃眼7年,硝煙早已隨風散、但餘震不曾遠去。在倫敦心臟地帶一間大學,眼前戴着鼻環的小妮子在鏡頭前,表情略帶靦腆,是一位普通不過的大學生,有誰想到她背負着一條被指跟「恐怖主義」有關的嚴重罪名。現年27歲的劉佩凝是「屠龍案」第7被告,被控「串謀提供或籌集財產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但陪審團經過83天審訊後,2024年8月以7比2大比數裁定劉無罪。


在普通法之下的無罪之身,不代表在國安時代能過上正常生活。今年5月18日,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批准律政司申請充公「屠龍案」3名被告黃振強、吳智鴻及劉佩凝合共67萬港元資產,當中逾53萬元屬劉佩凝的私人存款。作為充公令中唯一一名被陪審團裁定無罪的被告,劉佩凝接受《追光者》專訪時,批評法官裁決荒謬,與推翻陪審團裁決無異,但另一方面她對財產被充公並不意外,「我又冇覺得好驚。可能係我習慣咗,或者可能係我已經唔再對呢樣嘢有感覺 」。


高等法院法官張慧玲指,被充公的款項部分已用於為「殺警計劃」購置軍火,形容罪脫的劉佩凝顯然是「恐佈份子同夥」。 (資料圖片)

在充公令頒佈翌日,5月19日劉佩凝卻收到「好消息」。正當她按英國內政部要求準備補交文件,突然收到代表律師通知,其等候了約一年半的難民庇護申請終於獲批。短短兩日內迎來離港後兩個最大改變,劉佩凝形容,一切彷彿一場夢、毫不真實,甚至收到身邊友人就充公令傳來短訊慰問亦不知如何回應:「我覺得自己好似生活都唔錯呀。但睇返呢啲新聞又會見到,原來有好多人都仲關注緊呢啲事嘅時候,我就會開始喺度諗,我係咪應該要表現得緊張啲呢……我唔知呀,我覺得我好似都好努力咁逃避緊呢啲嘢」。


被控「洗黑錢」堅拒棄保返港候審


反送中運動爆發時劉佩凝年僅20歲,2019年12月,她在香港國際機場被捕,成為逾萬名被捕者之一。她本來被控「洗黑錢」保釋候審,每月到警署報到的生活,由月復月變成年復年,由於旅遊證件無被扣起,她甚至能繼續外遊。每次歸期到來時,她都選擇回到香港,等待受審。


對局外人來說,面對刑責「有得走都唔走」這個想法可能非常不可思議,但對劉佩凝來說卻是理所當然,「第一,香港係我屋企;第二,我無做錯任何嘢,我覺得我唔需要離開」,她簡而有力地表達當時的想法。不過,2023年3月再到警署報到,警員一句說話令她的世界瞬間變天。


「(警方)話係用《反恐條例》中『籌集資金以作出恐怖主義行為』正式檢控我」,香港法例第575章《聯合國(反恐怖主義措施)條例》於2011年正式全面實施,「屠龍案」是當時律政司首次引用此條例作檢控,劉佩凝被控的第7條一旦罪成最高可判囚14年,屆時她已近40歲。


劉佩凝被落案控以「洗黑錢」後的三年間旅遊證件未有被扣起,更曾多度離港外遊,但她當時堅拒棄保潛逃,最終改控《反恐條例》。(梁銘康攝)

突改控罪首次提堂腦海一片空白


劉佩凝當晚隨即被單人羈留等候翌日提堂,她形容當時「絕望、好驚、唔知點做」,女警曾向她說「坐14年走唔甩」,她沒料過會被更改控罪、被警員包圍拘捕,然後即場押走。當時獨自坐在那狹小的囚室,她說腦袋縈擾着一連串問號:「我份工有咩要交低?如果我真係要還柙我兩隻狗點算、我屋企人點算?其實嗰一下我擔心太多嘅反而有關我現實生活,嗰廿幾小時反而冇乜諗自己,冇諗如果真係要還柙要點」。


提堂的時候,犯人欄內站在她旁邊的,是最終被判囚近24年的首被告黃振強。劉佩凝憶述站在犯人欄時腦海一片空白:「你諗唔到其他嘢,亦都無個情緒或者心情係要喊、要點,你只係覺得空白一片、唔知點解自己喺度。就算佢讀控罪、讀案情細節我都聽唔入腦」。


事前代表律師跟她說要做好還柙候審的心理準備,但劉最終不用還柙,相信正正是因為她保釋期間幾次離港都沒有選擇棄保潛逃,法官相信她沒有潛逃風險。踏出法院一刻,劉形容情緒才像海嘯般襲來:「一出去到就覺得,嘩,我真係好驚呀,終於有人可以畀我攬住去講自己好驚」。


受審期間精神狀態陷入混沌漩渦


保釋期間雖然仍可享某程度自由,卻同時使她捲入混沌漩渦。劉佩凝形容自己審訊期間進入了一個「恐怖」的狀態,「因為我唔知自己聽日會唔會入去,亦都唔知我聽日會發生乜嘢,所以個人就變到好混混噩噩。唔返工啦,日日出去玩啦,因為我想珍惜我仲喺出面擁有嘅時間,所以嗰段時間我係好混亂、情緒好差,亦都個人唔知自己想點,亦都成日有好多唔同嘅輕生諗法」。


2024年8月,「屠龍案」陪審團退庭商議,花了相當時間討論案中第7被告劉佩凝到底是有罪抑或清白,「我好記得係我好緊張,因為我知大家早就有晒決定,係唯獨我(的裁決),大家唔肯定乜嘢為之恐怖活動、亦都無一個好清晰嘅定義話畀人聽究竟乜嘢係為之呢一樣嘢,所以陪審團係好撠」。


最終陪審團以7比2大比數裁定劉無罪、當庭釋放,裁決結果亦拉近了自己與她口中「比較藍」的家人之間的距離。當日離開法院時,家人對她說的一句話令其至今仍然印象深刻:「由19年後你有事到今日,我無瞓過一個好好嘅覺,但今日可以瞓一個好好嘅覺。」


被陪審團裁定無罪,任何人都會認為人生終於可重回正軌,劉佩凝亦不例外。不過,套用那首饒舌歌的歌詞:「Sorry,呢度係香港」。她本來找了一份新工作,打算「收聲」不再講政治,簡單平淡地生活,然而「魔爪」並無鬆開。


裁決後所有脫罪被告同再被警方盯上


在審訊結束後約兩個月,2024年10月某天一覺醒來,劉佩凝發現所有銀行戶口都被凍結,連馬會戶口亦未不能倖免。其他同案無罪被告都有同樣情況。電話響起,話筒的另一頭稱自己是警察,正調查一宗「新案件」。一切彷彿又推倒重來,劉佩凝心頭無奈、不解、憤怒、恐懼、擔心百感交雜:「我嗰下係覺得點解呀?我做錯啲乜嘢呀又?點解你哋又要咁搞我呀?」


夢魘突然回歸,她頓時墮回那個似曾相識的漩渦,「甚至連有人經過我屋企門口,我個心都會不停卜卜跳、想就咁打開個窗就咁跳落去。可能下一刻係我被警察爆門嘅時候,我係準備好隨時就打開屋企個窗跳落去㗎喇。」但她同時意識到:「我知道我真係要走喇。」


劉佩凝首度踏足倫敦的第一個「體驗」,就是在邊境要求申請難民庇護。(梁銘康攝)

經台灣秘密赴英國「舉手」尋求庇護


同年12月,她本來相約朋友到台灣旅行,惟台灣只是中轉站。劉佩凝事前與在英港人組織「港援」取得聯絡,在其協助下準備在台灣直接飛往英國尋求難民庇護。家人、朋友,甚至連一同在香港上機前往台灣的旅伴都不知情。抵達台灣後,劉佩凝向旅伴表示想多留幾天,然後跳上飛機,前往她從未踏足過的英國。


「去到(英國機場)一見到人,我就(大叫)『Asylum!Asylum!』(庇護!庇護!),因為我初初唔識英文,所以我淨係識『Asylum』呢個字,所以我見到任何人第一句就係『Asylum』」。拍下「大頭照」、接受第一次盤問、行李被徹底搜查過後,踏出機場一刻,她滿腦子疑惑,「點解我喺度?點解周圍啲人全部都講英文?我喺度做緊乜嘢?」。


申請難民庇護的過程一般以年計,期間申請者不能合法工作。劉佩凝因銀行戶口被香港警方凍結,只能靠有心人捐助為生。若非後來她申請獎學金,每星期只有英國內政部提供不足9英鎊的津貼。她去年12月受訪時,仍住在由內政部提供、近年備受爭議的「難民酒店」,形容生活一舉一動好像被監視,「好似坐監咁」。


曾被內政部官員質疑為「恐怖份子」


即使身處在相對自由的國度,「安全」仍離她很遠,「我唔知係情緒影響,定係我個腦同我講我都仲係好驚。因為我仲係唔知聽日會點,我到依家對每一日發生嘅事都仲係有種好唔真實嘅感覺。因為我嚟咗一年左右其實唔係好耐,我覺得一年係唔夠長嘅時間可以去覆蓋(過去)嗰段回憶」。


由於劉佩凝在港被控「反恐條例」,她的難民庇護申請亦面對諸多阻撓,內政部官員質疑她隱瞞案件背景,令本來就是無罪之身的她大惑不解:「點解你單案件牽涉炸彈、呢啲你都唔同我哋講?而我亦都同佢哋解釋,其實你哋睇法庭裁決又好、睇新聞也好,其實我係冇參與過佢哋任何活動,我亦唔喺佢哋嘅通訊 group。我嘅角色係完全冇參與過佢哋任何事,我真係純粹只係負責金錢上嘅嘢。內政部就不停地追問呢條罪。問我點解你唔話你係『恐怖分子』?」


即使在等候難民庇護申請結果期間,劉佩凝未有浪費時間,一邊讀書希望成為一名社工、另一方面繼續積極參與在英香港社群的活動。(梁銘康攝)

努力讀書冀成為社工 「唞夠」希望現身說法


不過她沒有被質疑擊退,反而努力讓人生重回正軌。劉佩凝等候政庇申請期間,憑獎學金在倫敦一間大學攻讀與衞生及社會關懷相關的學士前先修課程,冀將來成為社工,學生身份亦賦予她多一份意義,「如果冇讀書嘅話,呢個 moment 我應該會每日戇居居喺酒店,唔知自己做緊咩、亦都會覺得每日好似行屍走肉」。


為何選擇公開自己在港的經歷,她說第一個原因是「都唞夠」、想做「講故事嗰個」,「將我嘅故事講出來畀大家知道,喺香港即使你喺陪審團制度下被判無罪,你都依然會受到打壓、都會受到唔同嘅威脅。而呢件事其實係唔應該發生,如果我唔去選擇將呢啲事講出來嘅時候,可能受害者會有更加多。」


記者跟訪劉佩凝期間,見證她在英國仍繼續努力為香港發聲,未有忘記香港人的身份。無論2025年多次反對中國駐英「超級大使館」規劃的集會、遊行;抑或去年底為宏福苑大火死難者舉行的悼念會,她都會報名做義工,例如協助維持秩序、準備黑絲帶。問她為何還要堅持?她冷靜而堅定地答:「我拋低咗一切嚟到呢度,要做嘅就係唔可以放棄。因為我都放棄,咁我來呢度做乜?我不如返香港?」


文章来源:追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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