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6年7月29日星期三

毕业生曝新疆农大强迫劳动 学生沦廉价劳工

【大纪元2026年07月28日讯】(大纪元记者周玉采访报导)新疆农业大学被曝长期以“支农劳动实践课”为名,组织学生进入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下属的农牧团场及番茄加工厂劳动。随帖文流传的企业协议显示,要求劳动者自行承担安全事故责任,不得向企业索赔,企业也不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学校以课程和纪律要求学生服从,企业则借协议卸除责任。网民表示,这类强制性劳动类似于新疆教育营。

7月25日,一名自称新疆农业大学毕业生的知乎用户发文披露,该校长期实行所谓“支农劳动实践课”。学生通常在大二开学后停课约20天,由学校统一送往团场、农田或食品加工厂,从事棉花、辣椒、葡萄、番茄采摘,以及番茄酱厂流水线等劳动。

协议曝光:学生沦为企业廉价劳动力

该民众提供的《安全管理协议》内容显示,甲方为新疆中基红色番茄产业有限公司天湖分公司,用工期限为2024年7月28日至10月30日,岗位包括后包装、卸放料及锅炉辅助等。包装、卸料和锅炉辅助均属于工厂生产环节,涉及机械搬运、高温环境及劳动安全风险,并非一般参观或短期教学活动。

其中第5条规定,乙方受雇时必须说明身体状况,如有隐瞒,企业可解除协议,且不支付经济补偿。第7条把双方关系界定为“临时劳务关系而不是劳动合同关系”,并规定企业“不承担任何社会保险缴纳义务”。

新疆大学社会学者陈木齐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这类安全协议明显违反相关法规:“学校掌握学生的课程、学分、纪律和毕业资格,学生面对校方的安排,很难拒绝,我相信家长看到这份歧视性协议也很不满,所以这份协议才会被发到网上。我认为学校把学生送入工厂劳动,却用‘实践课’淡化其中的用工关系。工资也是厂方说了算,工伤事故要学生承担,这是把教育管理权变成向企业输送廉价劳动力的工具。”

协议第4条规定,工作期间发生安全事故,“乙方承担全部责任”,且不得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索要赔偿。第3条规定,乙方如违反企业规章制度、劳动安全制度或不服从管理,甲方有权解除协议,无需支付经济补偿。

陈木齐表示:“这份协议要求劳动者接受企业管理,却把事故、医疗和赔偿责任全部推给个人。企业掌握岗位安排和解约权,劳动者却被要求提前放弃索赔权。这种格式条款明显建立在双方地位不平等之上,说难听点,就是压榨学生。我不知道学校到底分到多少好处。”

这份协议没有出现新疆农业大学名称,也没有显示乙方身份。不过,其中的番茄企业、生产岗位及季节性用工时间,与毕业生披露的番茄加工厂劳动场景相符。相关材料也使所谓“劳动实践”背后的安全责任、报酬分配及学校与企业关系受到质疑。

新疆农业大学官网公开资料显示,该校25年来组织8万余名师生参与耕读实践,并宣称创造直接经济效益近42亿元(人民币),引发外界对学生劳动教育与商业利益之间关系的关注。

民众:强迫学生劳动形同“新疆教育营”

中共近年来不断把劳动教育纳入学校课程,并以集体主义、吃苦教育和社会实践的名义要求学生服从统一安排。此类制度一旦与企业季节性用工结合,学生便可能成为最容易调用、成本最低、也最难实施追责的劳动力。学校以教育名义掌握学生,企业以协议形式逃避责任,年轻人的劳动、健康和安全则成为双方压低成本的代价。

乌鲁木齐民众小亮表示,这类以课程、纪律和毕业资格强迫学生参加生产劳动的做法,在他看来类似于“新疆教育营”。在新疆地区,中共体制下的学校、企业和地方行政机关,都处于学生之上。学校尤其强调学生要服从学校管理,不听话的学生被警告后,再出错会被开除,“很多企业都想与学校挂钩,用廉价劳动谋取利益。在新疆,如果你上网揭露或者说自己受到不公平对待,就不是封号这么简单,警察会传唤你。”

截至目前,新疆农业大学是否安排学生进入上述企业所属工厂,校企之间是否存在费用往来,学生劳动报酬如何结算,未见公开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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