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11日星期一

港区选前多人被控煽惑投废票 海外港人向联合国申诉港府违「国际公约」

香港区议会「选举」举行前夕,特区政府拘捕多人,指他们涉嫌「煽惑」投无效票或抵制「选举」。旅居美国的香港科学家潘志生,日前去信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申诉,质疑把相关行为列为「非法」,有违《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中「见解自由和言论自由」的相关条款,要求联合国的独立人权专家,关注香港政府的拘捕行动。有法律学者分析,目前香港的司法情况并不理想,难以用国际的人权法案覆核《基本法》。

行政长官李家超于上周二(5日)行政会议前见记者表示,今次会严打煽动投废票,指「任何人去煽惑他人不投票或投废票,都是犯了选举法例,我们的执法部门一定会严打。」

翻查资料,早于2010年民主派发起「五区公投」时,建制派就全面抵制,坚持「三不」策略,即「不参选、不参与、不投票」,当年建制派鼓吹「不投票」并没有受到任何压力,可是目前港府对于有关投废票的言论便狂追猛打。廉政公署早在上周宣布,已落案起诉一名转发网络帖文煽惑他人不投票的本地居民文荣锋,同时通缉身在海外、发布相关帖文的香港居民黄世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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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日(10日)下午约3时,建制派在旺角街头踊跃呼吁投票。(张仕仁摄)

港人呼吁联合国为港人发声

近年从事法律研究的美国麻省理工学院退休资深科学家潘志生,不甘太多港人在「选举」前夕被以言入罪,上周五(8日)发新闻稿称,当天他已就此向联合国「意见和表达自由权特别报告员」作出书面申诉,要求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关注事件。

2021年5月,港府修订《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指出选举期间藉公开活动煽惑不投票或投白票等行为均属违法。条例亦适用于一切与选举有关的行为,亦包括香港境内或海外。潘志生在新闻稿称,港府此举对言论自由施加限制,直接违反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会议对《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有关选举权的一般性意见。

潘志生引述2011年7月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第102届会议有关见解自由和言论自由的「一般性意见」文件第28段,指委员会虽然认同,为保护《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第25条规定的投票权,以及第17条规定的各项权利而限制言论自由的做法,可以是合法的,但此类限制必须谨慎设定。「尽管允许保护选民不受构成恐吓或胁迫的言论的影响,但此类限制不得妨碍政治辩论,例如包括呼吁联合抵制非强制性投票。」

潘志生强调,人权事务委员会为解释《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的最终仲裁机构,而公约根据《基本法》已透过《香港人权法案条例》纳入本地的法例,因此人权事务委员会就「呼吁联合抵制非强制性投票」的解释,理应在香港法院占有地位。「基于法治原则,香港特区当局和法院应当遵照联合国人权事务委员会的一般性意见,保障香港居民和全球公民的表达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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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长官李家超凌晨联同选管会主席陆启康法官、委员石丹理教授和资深大律师文本立,在皇仁书院点票站会见传媒。(政府新闻处相片)

法律学者:难以从人权法案覆核

本身是法律学者的时事评论员桑普分析指,根据《基本法》第26条「香港特别行政区永久性居民依法享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当中含「依法」二字,当人权条款含「依法」二字便难以争辩,因此2021年修订有关条文之后,做出「煽惑不投票或投白票」等行为均属违法,这方面从《基本法》是很难改变;至于向联合国提出国际的人权法案的覆核,基于香港法制的独特性,桑普表示并不乐观。

桑普说:「涉及到可否从人权法案条例的地方,从人权角度做司法覆核,但我想相对困难的,尤其现在香港司法的处境,我相信是他们(联合国)不会去审查到这个位,同一般宪政民主国家的司法覆核,以及违宪审查是有本质上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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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司司长陈茂波于社交媒体发布投票的相片。(陈茂波Facebook 专页)

封杀所有鼓吹「废票」言论下 「废票」比2021立法会低

今届区议会投票人数逾119万人,本台比较投票人数以及各候选人得票总和,推算今届不予点算的问题废票达2.2万张,占投票人数约1.85%,比2021年立法会2.04%低。

桑普认为,就算政府封杀所有鼓吹「废票」的言论,废票率能维持不高的水平,不代表选举有认受性。

桑普说:「你要看到有三样东西被别人针对,不投票、白票和废票。只计废票不会是好的选择,还要加上不投票的情况。你会看到很多香港人选择用躺平的方式处理,因为他们知道已毫无意义,我想自从八十年代引入代议政制之后,区议会选举之后,我想从未试过这么低的比例。」

港府今次严打一切反对选举的活动,除了文荣锋被控告,廉政公署在区议会「选举」举行当日(10日),拘捕3人涉嫌在区选期间在网上留言或转载帖文,煽惑他人投无效票或抵制选举,其中两人为夫妇,被指在社交平台煽惑选民在选票上盖三个或以上「剔号」;另一名被捕女子则涉嫌转载杯葛选举的帖文;廉署并申请通缉已流亡英国的前区议员李文浩。 

另外,社民连3名成员在投票日早上,准备出发前往票站向行政长官李家超示威时被警方拘捕,廉署指3人怀疑藉公开活动煽惑他人抵制区选被捕,涉嫌触犯《选举(舞弊及非法行为)条例》「在选举期间内藉公开活动煽惑另一人不投票或投无效票」。

记者:张仕仁 编辑:温晓平 网编:程皓楠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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