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12月21日星期四

【香港法庭】邹幸彤申保释被拒 法官指支联会国安案明年中开审

【香港法庭】邹幸彤申保释被拒 法官指支联会国安案明年中开审邹幸彤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法官表示由于没有足够基础信纳邹幸彤不会继续作出危害国安的行为,故拒绝邹的申请,邹幸彤续须还押候讯。

已解散的支联会、前副主席邹幸彤被指违反《国安法》的「煽动他人颠覆国家政权」罪而被还押,她早前向高等法院申请保释,高院周四(21日)开庭聆讯,由《国安法》指定法官陈庆伟处理。邹幸彤一方陈词指,和平地表达意见及想法不应被视为严重危害国安的行为,而案件至今尚未定下案件管理聆讯日期及审期,未知何时才开审,故望法庭批准邹幸彤保释。法官陈庆伟之后透露,支联会案件应在2024年2月15日进行管理聆讯,而审讯则应在2024年的下半年展开,并表示没有足够基础信纳邹幸彤不会继续作出危害国安的行为,故拒绝邹的保释申请。 

法官批准解除今次保释聆讯报道限制 

邹幸彤因支联会案及其他案件,已前后服刑及还押两年多,她由大律师张耀良代表,而控方代表为高级助理刑事检控专员萧启业。邹幸彤一方及传媒均申请解除今次保释聆讯的报道限制,法官陈庆伟周三(20日)批准申请。控方甫开庭即表示,反对解除保释程序报道限制,又指同案另有其他被告,而保释程序或会提及一些可呈堂或不可呈堂的证据,加上法官也可能会就有关证据提出观点或意见,认为有机会影响日后审讯。 

法官陈庆伟回应,按控方的关注,若内容没机会影响日后审讯即没有问题,又表示程序至此内容传媒均可作报道。邹幸彤一方就表示,邹已被任意关押(arbitrary detention),故认为保释程序应予公开。此时法官陈庆伟闻言即打断陈词,表示邹肯定是被关押,但著邹一方要小心用词。邹幸彤一方表示明白,续指邹幸彤的保释程序只关乎她,即使提及证据也是公开资料。 

和平表达意见及想法 不应被视为危害国安 

邹幸彤一方随后正式就保释申请陈词,指至今从控方收到的涉案证据,显示控方非常倚赖邹的发言及口号等,以及邹在支联会的参与程度,惟有关证据是否涉及危害国安具可争议之处,而支联会已持续活动逾30年,但中国一直没有处于危险,更不断崛起及变得愈来愈强大,撇除支联会的口号及发言,更看不到任何危害国安的迹象。 

代表邹幸彤的大律师张耀良续指,支联会各人在港的活动可争辩涉及一国两制的实践及改善中国形象等议题,认为控方只抛出一堆文件及证据,即立下结论指有关言行是危害国安,没清楚铺陈案情,质疑中间有欠逻辑。张又引述全国人大所作的「528决定」,指《国安法》是针对严重危害国安行为,认为「严重」行为所指,理应不包括和平地表达意见及想法。 

邹幸彤欲在审讯时亲自抗辩 

张又指,为邹幸彤草拟就保释可作的承诺时感困难,不知应如何确保自己不会危害国安,望法庭考虑邹幸彤的个人背景,而一般人对邹幸彤的印象,是归类她为最温和的一群,支联会其中一个口号虽然是「结束一党专政」,但目的是想中国民主化,重申是涉及意见的发表。 

法官陈庆伟就指出,现时非要审理本案,指张的说法是指《国安法》条文太模糊不清,故邹幸彤不能就如何不会危害国安作出任何保释承诺。张回应,邹幸彤打算在审讯时亲自抗辩,由于案件涉及指控推翻或贬损中国宪制,故中国宪制将是案中重要议题,故预计会传召相关专家证人,对方亦已初步答应愿意作供,因此邹幸彤需时及机会联络专家证人讨论案件,望法庭可考虑批准邹的保释申请。控方就回应,邹幸彤即使被还押仍可与专家证人联络,也可交由其法律代表处理。 

同案被告包括李卓人、何俊仁及支联会 

邹幸彤一方又指,案件至今尚未确定案件管理聆讯日期及审期,不知案件要待至何时才开审,担心邹还押时间有机会超出若被定罪的最终刑罚,故望法庭准邹幸彤保释。 

法官陈庆伟闻言即透露,支联会涉嫌违反《港区国安法》的煽动颠覆国家政权案之案件管理聆讯,应该会(likely)于明年、即2024年2月15日进行,审讯则应在明年下半年开审,并应安排在西九龙法院大楼聆讯,而审讯语言则待案件管理聆讯时才作决定。陈官又表示,对比其他一般高院案件的审讯排期,等候时间已较短,又指因《国安法》指定法官数目有限,最后表示由于没有足够基础信纳邹幸彤不会继续作出危害国安的行为,故拒绝邹幸彤的保释申请。 

邹幸彤及李卓人、何俊仁,连同「支联会」同被控一项「煽动颠覆国家政权」罪,控罪指他们于2020年7月1日至2021年9月8日期间,在香港煽动他人组织、策划、实施或参与实施以非法手段旨在颠覆国家政权的行为,即推翻、破坏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所确立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根本制度,或推翻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央政权机关,违反《国安法》第22及23条。 

案件编号:HCCC155/2022 

记者:吴婷康 编辑:温晓平 网编:江复

文章来源:RF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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