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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 年 11 月,警方圍堵理工大學內的示威者,雙方爆發衝突。5 男事隔 4 年半、於 2024 年 6 月被重新拘捕,控以暴動罪。案件周一( 4 日)原訂在區域法院開審,庭上透露 3 人擬認罪,1 人因頭傷入院缺席聆訊,法官李俊文押後至 5 月 18 日再訊,其中 3 人須還押。
官指案件較複雜,希望一併處理所有被告的答辯,又指閱覽醫療報告後,認為頭傷被告的情況不算嚴重,料兩周後可答辯。擬認罪的首被告另指,因案承受重大精神壓力,獲准撤銷保釋、即時還押。
被告依次為張頌堯(23 歲,學生)、張展銘(28 歲,無業)、案發時未成年、現年 21 歲男被告、陳沅銘(31 歲,中學教師)及黎駿杰(24 歲,學生),均為被起訴時年紀,被控一項暴動罪,指他們於 2019 年 11 月 14 日至 20 日期間,在理工大學連同其他人參與暴動。
黎於 2024 年 10 月缺席聆訊,被發拘捕令,周一亦未有現場。餘下 4 人,原定有兩人還押、兩人准獲保釋。
3 被告擬認罪 次被告頭傷缺席
案件原訂周一早上 9 時半開庭,延後至 11 時開庭。獲准保釋的首被告張頌堯,由旁聽席走入被告欄時,家屬雙眼通紅、以紙巾抹淚。
法官李俊文甫開庭指,懲教署接送被告的車輛出意外,所以延誤,又提及另一准保釋的次被告張展銘周日( 3 日)發生意外、頭部受傷,現正留院治療。
官續指,由於案件複雜,希望可一併處理各被告的答辯,並透露除張展銘外,其他 3 名被告已透露認罪意向,其刑罰必然是監禁。
首被告取消擔保還押
張展銘的代表大狀指,張展銘母親正在醫院陪伴他,惟張仍在接受評估,暫時未知出院時間。首被告張頌堯的大狀則指, 張頌堯因本案承受「好重精神壓力」,他與家人商討後,決定取消保釋申請,希望法庭盡快處理本案。
法官指,閱覽醫院報告後,認為張展銘的頭傷不算嚴重,相信他有機會在兩周內答辯;即使屆時張展銘不能答辯,法庭亦會先處理其餘被告的答辯。
代表第四被告陳沅銘的大律師關文渭另申請,要求法庭下令懲教署為陳撰寫心理報告,並向辯方披露報告內容。
法官最後將案件押後至本月 18 日答辯,期間暫時撤銷張展銘到警署報到的保釋條件,另下令懲教署為陳沅銘撰寫心理報告。案中合共 3 人,即張頌堯、陳俊僖及陳沅銘須還押。
DCCC868/2024
文章来源:法庭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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